強力執行未停讓行人案 新北分署3度扣存款足額清償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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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執行未停讓行人案 新北分署3度扣存款足額清償
強力執行未停讓行人案 新北分署3度扣存款足額清償

強力執行未停讓行人案 新北分署3度扣存款足額清償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為落實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專案列管未停讓行人的違規裁罰案件。新北分署表示,1名賴姓男子欠繳未停讓行人罰鍰,經新北分署核發扣薪命令後,由他任職的公司代為繳納積欠罰鍰。另1名洪姓男子經新北分署3度核發扣押存款命令後,也終於足額清償。

新北分署表示,住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賴姓男子,2020年9月間在臺北市汀州路開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因有行人穿越未暫停讓行人通過,經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新台幣2600元。賴男另外還因違規停車、闖紅燈及行駛於高速公路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等,共遭裁罰合計9張罰單,裁罰金額共計1萬6800元,因賴男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自2021年12月起陸續移送執行。

新北分署受理後,去年間多次扣押賴男的銀行存款,但僅扣得1663元;之後對賴男任職的公司核發扣薪命令,執行人員於今年6月15日電話詢問扣薪情形,公司老闆娘於是帶著賴男,於6月16日至新北分署說明。老闆娘表示,因賴男是幫公司載運家具貨物而受罰,而且賴男經濟狀況不佳,基於照顧員工的好意,公司願意代繳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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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表示,新北市新莊區一名洪姓男子,去年5月間在臺北市和平東路開車轉彎時,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經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500元。因洪男逾期未繳納,今年1月間移送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後,通知洪男於今年2月23日到場繳納,但他仍未繳納。先後於今年4月7日、5月9日扣押洪男銀行存款,但都未扣押到錢。再於6月16日扣押銀行存款,終於足額扣得款項。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對未停讓行人的違規裁罰案件,必將優先強力執行,以全力落實行人優先,保障行人用路安全。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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