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為維護用路人安全,今年2月至4月執行「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轄區土城警分局也針對轄內人(車)潮往來較頻繁,及易發生行人事故路口,規劃「車輛未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取締勤務,展現警方維護行人路權決心。土城警分局表示,今年2月份截至2月20日止,共舉發車輛未停讓行人178件、行人違規穿越道路143件。行人違規將處罰500元罰鍰,車輛未停讓行人,最重將處罰新台幣3600元。
土城警分局表示,交通部已預告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7項違規的起罰金額提高,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未來小型車、大型車違規罰鍰,將直接開罰3600元。預計今年第2季實施,警方將持續「車不讓人」及「行人違反路權」二項,列入重點規劃勤務,以強化行人路權及民眾守法觀念,降低路口事故發生。
土城警分局呼籲,駕駛人及行人應遵守「路權」觀念,並謹記「車輛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口訣,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以確保路口通行安全與順暢。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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