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68歲張姓男子,經營廢五金買賣,涉嫌滯納民國89年至93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合計新台幣878萬餘元。行政執行署調查發現,張男家族從事廢五金買賣獲利甚豐,營業期間自銀行存款帳戶多次提領現金,合計超過2億元,流向不明。張男還企圖聲請破產規避執行,法院駁回後,還是不繳清欠稅,今年7月21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張男被管收後,執行官發現,張男長子於10年前,也是因為相同的逃漏稅及脫產情節被管收。沒想到,相隔10年,張父竟然繼長子之後也被管收,讓人覺得驚訝。也呼籲,應誠實申報納稅以免被罰,於移送執行後並應自動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及聲請破產等方式規避執行,輕忽新北分署強力追討惡意欠稅的決心。
新北分署表示,住在新北市蘆洲區的張姓男子,於89年3月至93年12月間從事資源回收銷售廢鐵給第三人公司,銷售額高達4910萬餘元,卻未依法申請稅籍登記,逃漏89至93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合計955萬餘元,案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查扣張男銀行存款等財產,再由他辦理分期繳納,共徵收了約77萬元,還欠878萬餘元。
但去年分期繳納末期,張男仍無法繳清所有稅款,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張男從事資源回收業,銷售廢鐵有高額獲利,自89年5月至97年3月間陸續自銀行存款帳戶提領大額現金上百筆,金額合計超過2億元,流向不明。又於國稅局調查逃漏稅後,將名下三重區的房地信託登記給前妻,企圖脫產規避強制執行。
執行官也發現,前妻收到三重區的房屋後立刻賣出,價金則匯入張男銀行帳戶,而且馬上領走現金400萬元,流向不明。之後更為規避執行,再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表明有現金90萬元可供作破產財產,但法院駁回破產聲請後,他又拒不提出90萬元現金繳納欠稅。
行政執行官約談張男,他只聲稱已無財產,也沒有能力繳納欠稅及罰鍰,對相關金流則說辭前後不一,漏洞百出,明顯與常情有違,因拒不提出具體可行的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認定張男明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不履行,而且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執行財產的情事,當天即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執行官也發現,張男的欠稅案由及脫產與規避執行的情節,竟與10年前,張男長子如出一轍,一模一樣,讓人驚奇。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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