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劉姓房仲,除擔任國小夜間輔導老師、代課老師,也是幼稚園積木老師。竟涉嫌拍攝3名女童的猥褻照片、性侵女童,最小年齡的被害人也只有2歲。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於去年2月,通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灣境內有人使用Google雲端硬碟,存有兒童猥褻行為的照片,才讓劉男惡行曝光。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劉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二審法院調查,劉姓男房仲是小學的夜光天使輔導老師、代課老師,也是幼稚園積木老師等。2017年,1名小學女童父親,因涉公共危險案件遭檢警偵辦,無法接送上夜間輔導課程的女兒回家,於是委託擔任輔導老師的劉男代為照顧,他即將女童帶回住處過夜。竟趁女童熟睡時,掀開衣服、褲子拍攝猥褻照片得逞。
2020年8月到2021年2月間,1名曾是房仲公司的男同事,3度因工作繁忙,將兩個分別6歲與2歲的女兒,帶到劉男住處請他代為照顧。沒想到,劉男竟分別趁女童熟睡或在玩耍時,誘騙兩女童掀開衣服或褲子,拍攝猥褻照片,甚至趁兩歲女童熟睡時性侵得逞。
法院調查,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於去年2月16日,通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告知台灣境內有人使用Google雲端硬碟,存有兒童猥褻行為照片。經報請檢方偵辦,去年3月11日檢警搜索劉男住處,當場查扣3名女童的性猥褻影片。也讓劉男的惡行曝光。
一審法院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0年,二審法院認為劉男事後雖已分別與女童父母親達成和解,再審酌劉男身為老師,深得女童父母信賴,卻明知女童都為稚齡兒童,心智發展不成熟,竟為滿足一己慾望,罔顧女童心理人格發展之健全性及心靈感受,拍攝猥褻照片或乘機性交行為,實在應以嚴懲。
但考量劉男犯罪手段、情節、電子訊號數量,與平日素行、犯後態度,並已與女童父母親達成民事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等罪將他改判刑8年,但劉男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則駁回確定。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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