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涉當共諜判刑1年2月 高院逆轉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更審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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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涉當共諜判刑1年2月 高院逆轉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更審
台商涉當共諜判刑1年2月 高院逆轉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更審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商薛楨純涉嫌於2018年,在中國國安部第四局人員的指示下,向新北市調查處賴姓調查官,打聽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等人,包括入出境紀錄等秘密文書及消息。台北地院依違反國安法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薛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罪證不足,逆轉改判無罪。公訴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調查未盡,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台商薛楨純為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高中部畢業,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防空飛彈營下士除役,2017年考取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戰略與國際事務碩士在職專班,任職某數位科技有限公司,長期因經商而頻繁往返兩岸。2014年2月經由友人引介,在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與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官員,綽號「王總」及「小鄭」等人餐敘。

檢方調查,國家安全部第四局主管台、港、澳地區情報工作,負責對台行政、電臺、法醫、密碼等業務,為中共重要情報保衛機關,負有對台工作(含情蒐)的任務。雙方餐敘後,在薛男住宿的酒店房間,「王總」兩人詢問家庭背景、學經歷後,認為他可以協助從事情報工作,蒐集台灣外交往來相關資訊。

2017年9月間,王總等兩人要求薛楨純,取得經中國當局列管、持美國護照的法輪功首要人士李洪志、李美歌等人,入出台灣的紀錄等秘密文書及消息。薛男想起就讀政大在職專班期間結識的賴姓調查官,雖然明知現階段兩岸仍處於武力對峙狀態,不得為中國地區公務機關刺探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及消息,仍邀約賴姓調查官,企圖刺探機密。

2018年2月13日晚間,薛楨純以尾牙聚餐名義,邀約賴姓調查官到北市餐廳聚餐,席間就表示,如能提供法輪功領袖李洪志、李美歌等人在台入出境紀錄,國安部第四局官員也會反饋中國地區省市層級的政策資訊。但賴姓調查官未答應。隔月9日晚間7時許,又再邀約調查官到北市某熱炒餐廳聚餐,以同樣的方式試探調查官,要求互相換取機密資料。

台商薛楨純在法院審理期間則辯稱,根本不知道所謂「王總」等兩人的身分,吹噓兩人為國安部第四局人員,是因為跟賴姓調查官吹牛後,下不了台,所以一路吹噓下去。至於聚餐是調查官要佈建主動邀約,因為清楚討論國家安全議題會違反法律規定,所以才給賴姓調查官軟釘子碰,要他先回去請示長官等。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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