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傳女大生裸照遭判刑1年 懲戒法院再罰台鐵工務員休職1年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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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傳女大生裸照遭判刑1年 懲戒法院再罰台鐵工務員休職1年
網路傳女大生裸照遭判刑1年 懲戒法院再罰台鐵工務員休職1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鐵台北電力段曾姓工務員,涉嫌於2019年透過聊天軟體,結交了1名女大生,取得對方信任後收得一張女大生的裸照。曾男卻因邀約被拒,竟將女大生裸照散布到網路網站。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於2021年2月判決曾男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處有期徒刑1年。由於曾男利用台鐵員工電腦網址散布裸照,交通部也決議移付懲戒。懲戒法院判決休職1年。

曾姓台鐵台北電力段工務員,2019年3月透過聊天軟體,結交1名女大生,取得女大生信任後拿到女子裸照。不料曾男竟因邀約女大生見面被拒,發洩不滿情緒時與女大生爆發口角衝突,威脅散布女大生裸照,先是在網路狠嗆「看樣子,妳不見棺材不知淚」、「我直接給系學會所有人」、「讓他們來對付你就好」等恐嚇言語。

曾男還嗆了「真爽、以後上課、大家只會說那個拍裸照的、哈哈哈、真開心」、「我傳給你們系吧、看看他們怎麼講、我歡迎你來告、反正你就身敗名裂、我爽就好、看你以後怎麼待」等訊息。之後,開始在臉書上尋找與女大生就讀相同學校系所的網友,先後散布女大生裸照。

曾男散布裸照時,還聲稱拍裸照的女子,「借錢不還、借5000、和你們系學會的男生是砲友關係、要找她出面」等不實資訊。足以貶損女大生名譽及損害服務機關形象,女大生也於2019年5月前往花蓮縣警局報案逮人。

懲戒法院認為,曾男除觸犯刑罰法律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的行為,而曾男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已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行為戕害人民對公務員信賴,政府信譽遭受嚴重損害,為維護公務紀律,自有予以懲戒之必要。

審酌曾男與女性網友交遊之際,未能尊重人格尊嚴,謹守分際,竟肆意利用任職機關租用網路的公務器材,而為傳播裸照等不雅資訊的放蕩行為,導致女性網友受到驚嚇,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非輕。

照片來源:翻攝懲戒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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