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42歲曾姓廚師,2020年7月第一天到永和區1家便當店上班,就被店內女員工指控,涉嫌於先後在冰庫、炒菜台旁,壓著女員工伸舌強吻,而且還伸出狼爪抓胸摸下體,就算女員工大喊「救命」也沒用。新北地院審理終結,認為曾男始終不承認犯行,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曾男與被害女員工,先後到新北市永和區某便當店工作,曾姓廚師案發當天是第一天上班,女員工則專責洗菜、切菜。女員工指控,當天上午9時許在便當店上班,原本在客人用餐區切菜,接著將切好的菜拿進去廚房冰庫,公司冰庫約2至3坪,外面有個推拉式的門,剛走進冰庫就看到曾男也從廚房往冰庫走來,接著就把冰庫門關起來,只剩兩人在冰庫內。
判決書指出,曾男突然走到後方環抱女員工,接著伸左手從對方衣服領口往內摸胸,右手則是伸到女子短褲內,隔著內褲撫摸下體,再強行將女員工的頭轉向自己,伸出舌頭強吻,大約持續了10分鐘。就算女員工拿架子上的菜丟他,或大喊「救命」,也沒讓曾男鬆手,直到有貨商在廚房外喊人,曾男才停止、鬆手,打開冰庫門往廚房走去。
判決書指出,貨商交代了一下又出去店外搬貨,沒想到曾姓廚師,又將女員工拉到廚房炒菜台旁繼續強吻,仍舊抓胸隔著內褲撫摸下體等。女員工把曾姓廚師推開跑到櫃台,出去跟送貨人員簽收,逃避被侵犯。但送貨人員一走,曾男又把女員工拉進廚房猥褻,女員工再把曾男推開,到櫃檯前打電話給老闆處理。女員工陳述時,還以「他的眼神真的很恐怖」來形容曾姓廚師當時的言行。
法院審理期間,曾姓廚師雖坦承當時與被害女子,一起於便當店的廚房工作,但矢口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只辯稱當時進去廚房冷藏室整理蔬菜,因為空間狹小不小心碰觸到女員工肩膀而已。
判決書表示,審酌曾男當天與被害女子初次上班工作,竟不知相互尊重,為逞私慾不顧女子權益,貿然而為強制猥褻行為,嚴重害及女子身心健全,而且迄今均未與被害人和解,未見有盡力彌補所造成的損害,犯後於警詢、偵查及審理時,也始終否認犯行態度,難認有悔意。所以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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