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丙中狗兒子 館長判賠30萬兼置頂貼文還名譽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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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丙中狗兒子 館長判賠30萬兼置頂貼文還名譽
嗆丙中狗兒子 館長判賠30萬兼置頂貼文還名譽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前總統李登輝去年過世,不料卻引發兩名網紅互槓。去年7月李登輝辭世,新黨青年軍成員王炳忠在臉書寫下「終於死了」等文字,引發網紅館長陳之漢的不滿,涉嫌先後在臉書或直播中,以「狗兒子」、「共匪」、「賣國賊」、「中國狗」等大罵王炳忠。「館長」被告妨害名譽,針對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15)判館長應給付王炳忠新台幣30萬元,及自民國110年10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的利息。

這起隔空駁火的口水戰爭,在法院審理過程,網紅館長陳之漢,雖只承認發表言論,辯稱臉書中的「丙中狗兒子」並非指的是王炳忠,而且直播言論中也未提及「王炳忠」的名字,所辱罵的也不是針對「王炳忠」。但新北地院審理後,仍認為館長陳之漢已觸犯妨害名譽罪,判王炳忠勝訴。

新北地院民事庭今天則針對民事部分,判決館長陳之漢應給付王炳忠新台幣30萬元,及自民國110年10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的利息。訴訟費用由館長陳之漢負擔二分之一,餘由王炳忠負擔。

另外,館長還須在經營管理的社群網站FACEBOOK名為「飆捍」的粉絲專頁及影音網站YOUTUBE名為「飆悍館長」頻道,刊登本案民事判決3日,設定為置頂貼文,以回復王炳忠的名譽。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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