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循線在新北市查獲非法販售笑氣的3名「小蜜蜂」,還有工廠內扣押笑氣鋼瓶144瓶。另外也在現場發現吸食笑氣使用的氣球10餘箱、廣告名片1箱等物,全案訊後以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移送新北市環保局裁罰,最重每人將處30萬元罰鍰。而3名負責兜售笑氣的員工(俗稱小蜜蜂),聽見可能的高額罰款,當場臉都綠了。
市刑大表示,為杜絕笑氣亂象,行政院環保署於民國109年10月30日公告,「笑氣」為第一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台北市政府更率先全國針對酒店、旅館、KTV等可能吸食笑氣營業場所訂定法規規範。而且「台北市笑氣管制行政規則」自109年11月13日發布後,相關業者均能主動善盡通報義務。
市刑大指出,針對轄內業者通報、民眾檢舉及警方臨檢查獲持有、吸食笑氣的裁罰案件分析並溯源查緝,發現「熊谷氣球館」雇用員工(俗稱小蜜蜂),將笑氣鋼瓶以「熊谷氣體」廣告膜加工包裝後,非法在大台北等地區販售牟取暴利。
市刑大聯合台北市北投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經跟監蒐證後日前會同新北市環保局,前往新北市某區無市招鐵皮屋執行聯合稽查,當場查獲販售笑氣的簡姓男子等3人,涉嫌在該處大量貯存笑氣並對外販售,廠內也扣押笑氣鋼瓶144瓶。另現場發現吸食笑氣使用之氣球10餘箱、廣告名片1箱等證物。
警方表示,笑氣在常溫下無色、無味,容易使人不自覺吸食過量,嚴重者將有生命危險,除吸食、販賣笑氣行為將依法裁罰,若有致人受重傷或死亡,最重將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北市警方將持續協助環保局共同追查不法笑氣源頭,以維民眾健康。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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