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撞背范雲告性騷擾 法院判陳雪生賠8萬元 - 匯流新聞網

NEWS

肚子撞背范雲告性騷擾 法院判陳雪生賠8萬元
肚子撞背范雲告性騷擾 法院判陳雪生賠8萬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籍立委陳雪生,在去年立法院臨時會審查監察院人事案,藍綠立委衝突之際,陳雪生以肚子頂撞自己的下背部,涉嫌性騷擾還求償50萬元精神賠償費。今年11月2日言詞辯論終結,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陳雪生須賠款8萬元,而且自去年7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

判決書指出,范雲主張於去年7月14日,在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遭陳雪生以肚子碰撞背部至少3次,雖已向對方表示「很噁心、這是性騷擾」等語,但陳雪生非但沒有歉意,還以嘻笑方式,「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等不雅且充滿性暗示言語回應,感覺被冒犯、不受尊重與羞辱。而且公開抗議後,陳雪生於媒體採訪時,竟又表示「我又不是餓死鬼」,就算當場向國民黨書記長蔣萬安及立委們抗議,在場人員竟都默不作聲。

范雲還提出陳雪生更有「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不雅且針對性別、年龄及外表等,具歧視性的言語,已傷害及羞辱了人格。顯然已讓自己無端遭受非議,精神上飽受痛苦。所以,提出性騷擾告訴,並求償新台幣50萬元的精神上損害賠償。

判決書表示,陳雪生則以當時立法院進行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審查會,因國民黨認為陳菊形象不適任監察院長職務,準備以佔據主席台、排班徹夜守候的方式抗議並表建訴求。當時,他就被安排於立法院議揚正門的小組,目標為於立法院正門打開後佔據主席台,但集合時現場已有民進黨立委於議場外駐守,其中有不少女性立委,雙方進入議場後,范雲優先佔據主席台正中央位子,身旁有國民黨立委李維德、陳以信及羅明才等人,就在她的左右。

判決書表示,陳雪生解釋,當時有要求范雲離開,但她不願意放棄主席台中央位置,所以雙方處於備戰狀態,隨時可能發生激烈衝突,不能僅憑一張照片,即認定當時屬靜止狀態。當時陳雪生雖然站在范雲後方,雙手卻分別放在李維德及陳以信的肩膀上,就是為了避免與范雲有身體上的接觸,再說當時雙方氣氛和諧,面帶笑容,陳雪生怎麼會知道范雲有因腹部的碰觸,而感到不愉快。

判決書表示,陳雪生表示,各立委間已彼此熟知,尤其是自己的身形及體態,腹部較為突出且於陳抗活動中,縱有肢體接觸也在所難免。另外,面對突然提出的不實指控,在憤怒基於自衛、自辩且為避免范雲可能出於其他政治性目的,移轉關於陳菊人事審查案焦點的想法,回應指控的言詞雖不優雅得體,卻是一般人通俗的用語,並未寓有性或性別的實質內涵,應無損范雲的尊嚴,也未造成使人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境。

判決書指出,審查後,陳雪生的碰觸行為及「肚子碰觸不會懷孕」、「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言論,已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的規定。審酌兩人都是立法委員,言行事關公益、陳雪生行為言論的態樣、范雲權利所受傷害程度、經歷等一切情狀,認為陳雪生須給付精神慰撫金8萬元為適當。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騎士加速企圖逃警伸手拉下車 先辯手滑車廂查獲槍和子彈

不滿禁抽菸 42歲兒拿料理刀砍死68歲母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