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處投書企圖影響司法 台灣東洋發存證信函控史格瑞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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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投書企圖影響司法 台灣東洋發存證信函控史格瑞
四處投書企圖影響司法 台灣東洋發存證信函控史格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灣東洋藥品公司今(2)天指出,前美時執行長史格瑞,近來多次在媒體投書,企圖以魚目混珠方式,替無履約能力的Inopha AG公司漂白。台灣東洋已決定發存證信函,制止史格瑞到處散佈謠言的行為。台灣東洋強調,紫衫醇藥品的台灣藥證為台灣東洋所有,歐洲藥證是歐洲AET公司所申請,Inopha AG對此毫無貢獻。

台灣東洋指出,林榮錦擔任台灣東洋公司董事長時,於2008年及2009年期間,未經董事會決議,將台灣東洋重要藥品產權,以近乎無償方式授權給Inopha AG公司,造成台灣東洋巨大損失,已嚴重損害股東權益。台灣東洋已向林榮錦及Inopha AG負責人Denis提告,目前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台灣東洋表示,但前美時執行長史格瑞,先前以「台灣生技缺的最後一塊拼圖──國際引路人」為標題投書媒體,不實指稱Inopha AG曾協助台灣東洋進入國際市場,雖經台灣東洋發表聲明嚴正駁斥,沒想到史格瑞又重施故技,在另一家媒體再度投書。

台灣東洋表示,史格瑞在「生技引路人助台藥廠打入國際市場」一文中,指稱「瑞士商Inopha也曾與台廠合作,在歐洲成功取得紫杉醇藥證」,文中的「台廠」雖未指名道姓,但明顯暗指台灣東洋,然而這項敘述完全不是事實。

台灣東洋指出,根據台灣高檢署上訴書,台灣東洋在2006年即已開發出第一代紫衫醇(Docetaxel)藥品,取得台灣學名藥許可證,隨後持續開發第二代藥品並申請配方專利。2007年10月獲得台灣藥證變更許可,2008年4月台灣東洋與歐洲藥廠AET(Alfred E.Tiefenbacher)合作開發,AET並於2009年11月取得歐洲紫衫醇藥證,而所謂的Inopha AG對此並無貢獻。

台灣東洋表示,上訴書中也指出,Inopha AG是當時台灣東洋德國籍員工DENIS,私自設立、既無資金、人力、又無專業能力的信箱公司。史格瑞在媒體投書中,指Inopha AG曾與台廠合作,在歐洲成功取得紫杉醇藥證,是企圖影響法院審判林榮錦背信案的謠言。

台灣東洋懷疑,背信案在二審時,史格瑞曾出庭替林榮錦作證,也發表與近日在媒體投書內容相同的立場,但調查發現史格瑞的奥孟亞公司,與林榮錦直接掌握的順藥公司疑有合作關係,並領取顧問費。因而史格瑞頻繁在媒體投書指稱,台灣生技業進軍國際需要「引路人」,並將事實上根本無履約能力的Inopha AG與其他有實績的公司,夾雜在投書內容中,史格瑞的動機根本是企圖幫Inopha AG漂白,達到魚目混珠的效果。

台灣東洋認為,史格瑞透過某公關業者安排於媒體投書,不僅動機令人懷疑,內容亦非事實,有企圖影響台灣東洋與林榮錦官司的司法審判嫌疑,已嚴重影響股東權益,台灣東洋將發存證信函給史格瑞,正告他不得再於媒體散播Inopha AG是「國際引路人」,或曾在歐洲申請紫衫醇藥證的謠言。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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