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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億賣屋漏開發票逃漏稅 公司負責人欠7500萬元稅金遭管收
2.2億賣屋漏開發票逃漏稅 公司負責人欠7500萬元稅金遭管收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65歲何姓男子欠稅7500萬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何男經營的公司,因滯納101年度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相關罰鍰等,合計新台幣約7500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公司於101年10月間轉售不動產權利所得的價金,超過了8000萬元,而且都被何姓負責人據為己有,但他卻拒不繳納欠稅及罰鍰,前天,執行官聲請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已准予管收3個月。

行政執行官表示,何男目前經營的工程顧問公司,於民國85年間,以債權人身分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明承受,座落於新北市新店區某地下室的建物,並取得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在案。何姓男子接任公司負責人後,於101年10月間,與第三人薛姓男子簽訂「建物所有權買賣協議書」,出售不動產權利,約定價金2億2000萬元,而且約定於101年11月30日前付清。

執行官指出,何男出售不動產,卻漏開統一發票及短漏所得額,遭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查獲,追課101年度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相關罰鍰,金額合計約8000萬元。自民國105年9月間,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何男名下竟無財產可供執行,經行政執行官多次通知何男,到執行署面談勸繳有關欠稅及罰鍰,但現年65歲的何男表示,目前從事土地仲介,如獲有報酬,將會部分繳納,總計自動繳納了638萬元,尚欠約7500萬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出售不動產權利的價金2億2000萬元,其中頭期款竟約定以何姓負責人,私下向薛姓男子借的5000萬元抵付,無形中等於將5000萬元占為己有。之後,薛姓男子由妻子簽發10張支票,繼續支付5000萬元價金,卻全數匯進何姓負責人個人銀行帳戶。另外,薛男又以匯款方式支付價金3584萬2000元,其中3000萬餘元又轉入何男個人銀行帳戶,合計有8000萬餘元價金,形同被何姓負責人占為己有。

新北分署於民國106年10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薛男的尾款債權8415萬8000元。民國106年11月間再核發收取命令,要求薛男將扣押的款項,直接繳交給國稅局,但薛男卻拒不繳交。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依規定,通知國稅局對買賣雙方提起訴訟,何男也於民國107年3月間,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雙方同意將2億2000萬元,變更為1億2000萬元。因此,何姓男子反而需要歸還薛男1350萬元。

執行官表示,何姓負責人堅稱匯進自己銀行帳戶的8000萬餘元,已都拿來償還個人債務,卻始終無法提出相關證明。而且最多每月繳納5萬元還稅,也強調如果被管收,即無法賺錢繳納欠稅。但何男拒不提出具體可行的清償計畫,執行官只好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何姓負責人「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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