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日與填單日逾7日無效 網路紅單免繳技是假消息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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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日與填單日逾7日無效 網路紅單免繳技是假消息
檢舉日與填單日逾7日無效 網路紅單免繳技是假消息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有網路傳言,「收到紅單時,上面登載的檢舉日跟填單日,如果超過7天,透過申訴就可以撤銷免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4)天澄清,這則網路傳言是假消息,法規規定的是違規日起,逾7日的「檢舉」,不予舉發,而非「填單日」的期限。

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樹林區有1位車主,因被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就誤信網路傳言,不服氣到裁決處指出「檢舉日」為今年3月20日,但「填單日」為今年4月15日,認為兩欄目的時間已超過7 天,因而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經法院檢視物証,發現「違規日」和「檢舉日」,都是今年3月20日,明顯未逾7天內檢舉規定,因此判決車主敗訴。

李忠台指出,新北市去年有400多萬張交通違規紅單,其中民眾檢舉案件有112萬件,今年光是7月疫情期間,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仍有8萬餘件。警察機關受理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件,依規定需在2個月內舉發,由於民眾檢舉案件多,因此就會有「違規日」與「填單日」,相隔一段時間的情形發生。

裁決處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違規日起逾7天的檢舉案件,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舉例來說,如果違規時間為9月10日(算第1日),民眾應於9月16日(第7日)前完成檢舉程序,即符合檢舉期限,若民眾於9月17日才提出檢舉,警察機關則應不予舉發。也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最重要,切莫相信網路傳言,才能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和秩序。

照片來源: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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