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刑大破獲一起洗錢集團,成員四處收購人頭帳戶,取得個資後就向國內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申辦帳號。再與電信詐欺機房合作詐騙與洗錢,先以虛構的博彩或投資網站,詐騙被害人轉帳或匯款至人頭帳戶。洗錢集團即透過網路銀行,再將贓款轉帳到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的人頭帳號儲值,利用虛擬通用貨幣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性,層層轉至電子錢包、境外交易平台,最後成功賣幣變現。初估經手金額已逾3000萬元。
警方表示,北市刑大經分析電信詐騙案件,發現近期有詐欺犯罪集團,利用人頭帳戶,在國內虛擬通貨交易平台洗錢。大隊長陳明君責成偵查第四隊,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多月來的蒐集事證,層層溯源追查,終於時機成熟,近日陸續搜索查緝包括蔡姓主嫌等7人到案。
警方調查,蔡姓主嫌夥同黃姓男子、陳姓男子等人,去年4月起指揮劉姓、林姓、陳姓、蔡姓等成員,打著租用帳戶,處理博弈金流或投資虛擬通貨的名義,四處招攬或收購人頭銀行帳戶。收購時,還要求帳戶所有人,須拍攝本人與身分證照片作保。
警方表示,拿到個人資料後,蔡嫌等人就向國內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申辦帳號,有了帳號隨即與電信詐欺機房合作詐騙、洗錢。集團成員先以虛構的博彩或投資網站,詐騙被害人轉帳或匯款至人頭帳戶,然後再透過網路銀行,將贓款轉帳至虛擬通貨交易平台的人頭帳號內儲值,並大量購買虛擬通用貨幣。
洗錢集團利用「虛擬通貨」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性,將虛擬通貨自交易平台,轉出至犯嫌所創設的私人電子錢包,同時使用多個私人錢包層層分轉,最後將虛擬通貨,透過境外交易平台,或以場外交易(不透過線上交易平台,由買賣家之間私約交易)等方式,成功賣幣變現,藉以隱匿詐欺犯罪所得的流向、轉移、分配、變現等流程。
警方表示,清查資料發現,蔡嫌操控的詐欺、洗錢集團,經手的款項粗估達新台幣3000萬元。全案訊後,已將到案的7人,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擴大追查中。
北市刑大提醒,詐騙及洗錢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民眾切勿將個人帳戶、證件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他人使用。對於各項來路不明的投資資訊或貸款方案,務必提高警覺並詳加查證,避免成為詐欺受害人,甚至成為詐欺幫助犯而觸法。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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