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 / 台北報導
2021年全台房市依然燒滾滾,近日有位地主表示自己與附近其它5位地主同意危老重建,目前正在等危老容積率獎勵的條款過關,透露有不少建商來詢問他們的意願,但大部分地主不願意賣給建商,地主也說,因地權是祖產,家裡有公司行號,正在猶豫要向銀行貸款,自找自蓋好?還是給建商做好?房仲業者提出兩方優劣,來評估個案是否適合「自地自建」。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襄理董家菱指出,與建商合建的優點是地主只需要提供土地,不需負擔營建費用,不過要考慮的是可能照比例分回來的建物面積不符合期待;
委建則有自行控管營建成本、獲得全數建物面積、還可享有減稅等優點,不過需要自行負擔營建費用,適合資金充足或是有營建背景相關的所有權人。
案例中的6位地主,因土地都是自家祖產,大部分不希望與建商合作,董家菱建議,6位地主須先行擬好「重建共同協議書」,裡面訂定決議方式等,委託營建的專業團隊執行時皆是遵從這6位地主的共同決議為依歸。
不少網友也提出看法,認為「直接找大品牌營造,或是有營造的建設公司,比較有品質保障」、「台北市現在很多都是委建,很少談合建了」、「自己來雖然成就感,但是大小雜事煩死你」,也有不同聲音,認為應該要自建,「自己成立更新會,請專業團隊寫計畫書,政府還有補助」、「自找自蓋,才不會被建商拖工期」、「有錢有地,當然自己蓋」。
「危老條例」全名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經相關單位的建築結構鑒定後,確認符合危老建築資格,就可以申請建築執照開始重建與施工,省下了舉辦公聽會、聽証會等都更所需的評估程序。適用更簡單快速的流程重建老屋,並享有危老條例獎勵,包含容積獎勵、減免賦稅等,吸引許多屋主關注,但務必注意的是,危老條例的施行申請期限,必須在116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危老重建」、「都市更新」、「老屋翻新」是中古屋主常搞混的項目,但三者都是為了居住安全,將老舊建物重新整建為符合現代安全標準、及高齡生活所需居住機能的場域,最終目的均是「為了延長建築物的使用年限,達到更安全、更適用目前生活機能」。危老重建之建物經100%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並通過危老建築評估後即可進行,與都更條例相較多了許多彈性,擁有合法房屋證明有機會輕鬆成為一人建商,且無面積限制,即使是小基地也能進行危老重建。
根據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資訊,危老重建主要有三大優點,其一,依照危老條例重建,最高可達建築基地 1.3 倍基準容積,或是 1.15 倍之原建築容積獎勵;其二,放寬建蔽率,雖有高度管制,但建蔽率的放寬會以住宅區基地為限,不能超過原建蔽率,而建築高度管制則由中央授權給各地方主管機關訂立標準。第三,賦稅減免,於民國111年5月9日前申請危老重建者,可享稅賦減免優惠。
照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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