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天氣災害釀死傷、損害 洪申翰:需有調適專章的氣候變遷法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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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天氣災害釀死傷、損害 洪申翰:需有調適專章的氣候變遷法
極端天氣災害釀死傷、損害 洪申翰:需有調適專章的氣候變遷法

極端天氣災害釀死傷、損害 洪申翰:需有調適專章的氣候變遷法 5

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極端天氣事件不斷,最近紐約降下尼加拉瀑布般的大雨,世界各地也面臨各種災害。台灣也因極端氣候造成旱災、豪雨成災,導致農產歉收。為因應極端氣候,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我國需有調適專章的氣候變遷法。

洪申翰表示「防減災」與「災害調適」是兩種不同的邏輯,但在氣候變遷下已遇到交會點。人類社會面對天災,長久以來已發展出一套防減災的邏輯,各國也透過國際合作相互預警、交換經驗。聯合國《2015-2030 仙台減災綱領》的目標,就是要透過行動導向的防減災策略,降低因為災害而造成的全球人類生命、健康、經濟財產、社會運作的減損。

然而,災害調適的關鍵是「衝擊評估與風險分析」,洪申翰以因應極端氣候下的颱風為例來說明,調適並非在颱風來襲的當下,在大氣雲圖上判讀颱風的路線和強度、做出預警,而是在日常透過氣候科學研究及評估,釐清台灣各個區域自然系統、人類系統在颱風這個危害下,有多少暴露度,應對颱風來襲的脆弱度高不高,綜合評估出各區域的「風險」,並規劃、執行應對風險的「調適作為」。

洪申翰強調,因應極端氣候,台灣需要加速理解調適的概念和做法。2012年,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前身經建會,提出的「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是台灣推動調適的第一份政策文件,但其中對於氣候變遷衝擊、提升韌性等調適基本概念沒有完整著墨,後續提出的調適行動方案也未見將「衝擊評估與風險分析」作為重要的基礎。

他繼續說明,2015年溫管法通過後,調適主管機關依法改由環保署擔任,然而,調適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基礎建設規劃,甚至經濟產業發展風險管理,這些調適最重要的領域都不在環保署的職掌之下。同時,環保署也欠缺指揮其他部會的機制與工具,各部會的「調適」目標能否整合、究竟有沒有對應到真正的風險,也就更難進行督導跟管理,更遑論實質成果的考核。

氣候變遷行動法強化調適治理,因此,洪申翰國會辦公室提出的《氣候變遷行動法》新增了「調適專章」,強化調適治理當中最重要的氣候科研,參考聯合國氣候變遷專家小組針對「衝擊、調適及脆弱度」發布的評估報告,要求政府定期進行各領域的氣候科學研究,釐清風險,並整合氣候科學情境對外公開,作為各級政府調適工作的基礎。此外,洪申翰也希望,重新檢討氣候變遷調適工作的主管機關,統合與規劃整合性目標來管理、考核各部會各自執行的調適計畫,明確中央、地方權責分工,並強調氣候變遷行動基金要投注於氣候科研及調適作為。

洪申翰表示,事實上,沒有一個國家會說自己的氣候變遷調適已經做得很完美,面對日益嚴重的極端氣候,所有國家都在持續精進調適作為。台灣雖然在方案及作為上,跟許多國家比起來仍具有相當的執行力,但是如果不清楚台灣究竟在面對什麼樣的氣候變遷風險,等於不知道自己為何而調適。他強調:「唯有建構正確的概念、治理框架及任務,我們才能邁向真正的氣候變遷調適。」

新聞照來源:洪申翰、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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