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大專校院「專案教師」權益長期遭受漠視,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15)日通過三位監察委員賴鼎銘、林國明及張菊芳提案,就專案教師權益保障及法制化的缺失,糾正教育部,並促請該部與勞動部確實檢討改進。
三位檢察委員調查發現,教育部自民國87年起開放我國大專校院專案教師,但是因爲放任部分大學大量以專案教師長期替代編制內專任教師,部分學校高達八成,迄今未全盤積極調查及引導改善,政策評估及檢討機制皆無,悖離政策目的。
此外,他們還發現部分專案教師任職一校多年,竟未獲公平轉任編制內專任教師機會,工作及勞動權益未獲保障;且教育部對於部分學校因成本考量大量聘用專案教師,及工作環境與薪酬顯不合理的情形,雖有耳聞,卻好像沒有聽到一樣不加理會。
教育部未積極與勞動部橫向聯繫,導致專案教師身分至今面臨「非勞非教」的窘境,欠缺權利義務保障依據,損及師資穩定性及學生教育權益;何況教育部還長期放任私校自行參照相關原則聘任專案教師,以概括方式空白授權,不論教師法體系適用、法位階及授權依據等方面皆有疑義、違失。
監委調查發現,部分大學大量以編制外專案教師替代,長期控管編制內專任教師員額,且疑有提高編制外教師比率以降低人事成本,與政策目的悖離。且未自訂專案教師薪資規範的公立學校占60.42%、私立學校占64.55%,部分學校專案教師支給數額比率更低於公立學校8成甚至6成以下。尤其以助理教授及講師為數眾多,往往承擔與編制內教師相同責任卻同工不同酬,實務工作內容存在「突變」情形,甚流於所謂「血汗教師」、「免洗筷教師」,教育部長期漠視,權益影響甚鉅。
監委也指出,調查過程中收受陳訴及諮詢專案教師指稱,鑒於現行部分學校專案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極高,教育部針對重要校內會議也未研議合理機制,若專案教師占學校校務相關會議代表,例如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比例偏高,涉及審議教師資格情事,勢將形成編制外教師考核編制內教師的現象;教育部僅明定禁止教師評審委員會低階高審情形,但至未清查上述現象的合理性,何況因實務上專案教師面臨聘任及表意權保障不足,或有影響整體校務發展重大決定之虞,迄今相關配套措施付之闕如,迫切等待教育部後續研議。
新聞照來源:監察院網站、高教公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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