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新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
匯流新聞網記者許淑芬/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自107年3月21日公布實施「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藉由重建、整建或維護方式,至今(109)年3月22日截止,已有9件申請案現況已經完成拆除,總共拆除91戶海砂屋,讓民眾有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考量新北市境內尚有多處危險建築物,以及民眾之重建意願需時間進行整合,新北市延續防災策,特訂定「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並自今年3月23日起銜接實施,在既有的政策基礎上,讓新北防災獎勵一次到位的政策延續執行3年,希望能提高民眾申請意願,增加民眾對於海砂屋重建之期許,讓民眾有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都市更新處處長張壽文表示,「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執行方式與防災自治條例相同,以透過變更都市計畫方式直接核予容積,最高上限為法定容積1.5倍,並配合鬆綁相關開發法令,另以租金補助、稅捐補貼、補助建築物的整維費用方式,使防災都更政策可以無縫銜接,提升市民居住環境安全。
另外,該要點須經全體所有權人同意,若民眾有疑慮或需要了解重建問題及相關協助,可至都更處網頁「防災型都更行動方案」專區參考相關資料,或電洽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及都更處詢問。
照片來源:新北市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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