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照,照片來源:Anemone123/Pixabay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20)日發布消息指出,嘉義市一間國民小學的新任女性代理教師,因不滿校長未經家長同意即於其班級教室裝置監視器,針對特定學童實施全天候秘密監視。她與校長溝通未果後,以不符其教育理念為由提出辭職,卻遭該校長召開臨時教師晨會要求說明與羞辱,該教師疑似遭受職場霸凌向教育處陳情未果後服藥輕生。監察委員葉大華對該案十分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涉案校長未經學生家長同意,即針對特定學童裝設監視器,並涉有公開揭露特定學童個資,是否違反相關教育行政法令,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禁止歧視等規定為何?該校長對於該代理教師的職場霸凌實情是什麼?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受理該案教師職場霸凌陳情案,以及提交議會的專案調查報告,相關調查程序及報告是否符合規定並具備公正性?案關人員是否涉有違失?應進行調查。
葉大華表示,依據現行對於不適任校長的認定及處理機制暨相關法令,教育處對該案校長的處置是否適法有當?為保障學童切實享有兒童權利公約所揭示的權利事項,及為完備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及法令規範,實在有深入調查瞭解的必要。

公審加羞辱釀國小代理老師輕生的悲劇事件發生已滿2年,2021年9月13日陳姓代理教師輕生死亡,疑似遭到校長在她離職當日在教師晨會上羞辱,幾天後自戕。家屬及外界至今仍質疑教育處調查報告可能有失偏頗、護航校長,監察委員此次決定展開調查,或許可找出真相,並杜絕日後再發生類似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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