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去年4 月遭黑衣人闖入砸毀電腦螢幕,警方因涉通報失控、監錄管控失靈、事證調查未翔實、風紀督考失常、移送法院裁罰前未詳加檢視事證等違失,監察院上週已審議通過彈劾4員警,今(12)日提出糾正松山分局,並將相關員警移送偵辦。對監察院的處置,松山分局表示尊重。
值勤台電腦螢幕被砸毀,該分局卻掩飾事實。經監委陳景峻、蔡崇義立案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除糾正分局外,並將縱放人犯及登載不實新事證的涉案員警移送偵辦,並建請將肇事起因的楊姓教官送懲戒法院處理。
陳景峻、蔡崇義指出,中崙所遭民眾闖入叫囂,還毀損電腦螢幕,但從中崙所至勤指中心皆無紀錄;中崙所時任所長許書桓兩次未依規定簽陳分局長核准即擅自調閱駐地監視錄影系統,甚至與負責保管的巡佐傅榮光共同將硬碟格式化。
時任分局長林志誠在未查證清楚前即對外表示是民眾不慎碰撞致電腦螢幕掉落損壞,接著為掩蓋駐地監視影像滅失而對外以停電未錄及復電後未重新設定為由搪塞,直到台北市刑大科偵隊還原影像,才證實是故意毀損及湮滅證據。甚至經台北市政府專案小組調查後,才發現楊姓教官4月16日返回駐地前是跟同分局2位警務人員非因公進入不適當場所,也有督考機制失常的違失,並建請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楊姓教官逕送懲戒法院審理。
陳景峻、蔡崇義同時指出,經檢視比對各項事證,確認時任副所長顏敏森明知犯案者闖入所內故意以鐵椅砸壞電腦,竟縱放現行犯離開,此新事證另移送檢察官處理;另外蕭姓值班警員、陳、楊兩位備勤警員,明知電腦被故意毀損,竟於書面報告以說明「過程中民眾不慎撞倒值勤台電腦螢幕」,工作紀錄簿也載明「無異樣」,與分秒「定格畫面」及「密錄器轉譯」內容不合,此登載不實部分也依憲法第97條第2項移送偵辦。
陳景峻、蔡崇義表示,除追究該案相關違失人員責任外,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未來再次發生類似情況,警政署應通令各警察機關以該案為鑒,執行公務須遵循法定程序,以維護警譽。
新聞照來源: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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