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經營的明祥馨公司,遭檢舉濫倒含有超標重金屬成分的煉鋼爐渣污染農地,郭控告吹哨里長與開記者會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等人。陳椒華今(21)日公開表示,已收到判決書,學甲爐碴案惡人告狀,已遭法院駁回。針對判決內容所提到「評論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陳椒華想問:「難道面對惡勢力得溫柔相勸?」
陳椒華說,郭再欽控告她與里長李新進等人損害名譽的訴訟案結果出爐,法官駁回郭的損害賠償之訴,認證揭發學甲爐碴案並非不實指控,而是合理評論,法官的判決守住憲法保障人民享有的言論自由。
陳椒華指出,判決書內容寫道:「況李新進等2人所發表言論乃針對原告是否違法掩埋爐碴造成環境汙染 以及政府執法是否妥適等節發表評論,自與環境保護及政府執法公允與否之公共利益相涉而屬可受公評之事,縱其等所發表之評論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仍應受憲法之保障而無不法可言。原告依民法規定,請求李新進等2人賠償其損害並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應屬無據。」
「明祥馨確實多次製造污染被裁罰,並因掩埋爐碴行為,目前仍被檢方偵辦,郭再欽是否政商關係良好,也有相關新聞報導佐證,且李新進、陳椒華是針對郭男有無違法掩埋爐碴污染環境、政府執法是否妥適等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合理評論,縱然用語不留餘地、尖酸刻薄,仍受《憲法》保障,據此判李、陳2人全部免責。」
陳椒華表示,對判決結果,她要感謝法官明理,捍衛了民主社會中對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的言論自由。至於郭濫訴要求回復名譽的部分,她要套用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在反坤輿遭告毀損名譽時所說的「沒有的東西毀不掉」。
至於判決書中二度提到「評論不留餘地或尖酸刻薄」,陳椒華認為,這樣被法院認證令她有些哭笑不得。陳椒華說,難道在面對惡勢力時,得用溫柔好言相勸的方式?陳椒華強調:「總統小英都說可以拍桌子了,二年多來,我們對英系中執委的種種評論,真的只是剛好而已。」陳椒華希望郭再欽別再浪費司法資源濫訴,期待偵辦學甲爐碴案的台南地檢署能早日偵結起訴郭再欽,讓土地正義得以伸張。
新聞照來源:陳椒華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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