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民眾自費住防疫旅館/王任賢指控 指揮中心引用錯誤法條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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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民眾自費住防疫旅館/王任賢指控 指揮中心引用錯誤法條
強制民眾自費住防疫旅館/王任賢指控 指揮中心引用錯誤法條

強制民眾自費住防疫旅館/王任賢指控 指揮中心引用錯誤法條 9

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新冠疫情逾兩年,過年期間有民眾因與確診者足跡重疊,遭強制自費住防疫旅館,引發民眾拒掃實聯制二維碼,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今(18)日指出,在《傳染病防治法》中隔離和檢疫是兩回事,行政機關錯用法條,「哪有人坐牢還要自己出錢?」

國民黨智庫「國政基金會」今針對舉行「Omicron變種病毒來襲 政府隔離政策亂哄哄」座談會,王任賢受邀表達意見。他指出,在學理上,檢疫和隔離是兩碼事,隔離是在社區做的,是防疫的一部份,而檢疫是對正常人做的,在沒有確診的情形下,是不能對他做任何違反憲法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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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疫只能用允許的方法,去做一些查察的工作,只能請民眾配合查察」,王任賢強調,隔離則是針對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授予以公權力來人民「限制行動」,某種程度是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必須以法律規定才能執行。

他並指出,現行《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太過嚴格,只是與傳染病有接觸或疑似被接觸,還不是確診或者疑似病例,就可以強制進行隔離,給行政機關太大的裁量權,而且政府也不該要求隔離者自己出錢,「哪有人坐牢還要自己出錢的道理?」令他直呼不合理。

但為何會發生被隔離者需自己出錢?王任賢指出,是行政部門引用了錯誤的法條,《傳染病防治法》第58、59條出入境相關檢疫措施明定「得徵收費用」,但中央卻援引《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執行民眾隔離,條文中無規定需徵收費用,他認為指揮中心「沒把法條想透徹,錯誤引用」。

立委曾銘宗表示,民眾因足跡重疊遭框列,被強制住進防疫旅館隔離,但是一個人竟要繳四萬多元,引發很多爭議。

他提出三點:一、這些民眾並非染疫,也不是境外返國,何況確診者由國家負擔,但他們卻要自行負擔費用,不公平也不合理。二、守法民眾在防疫上並沒有缺失,卻造成民眾怕被匡列而不掃實名制。三、各地方政府補助措施不同,造成部分縣市民眾變成二等國民,防疫特別經費預算達8400億元,他建議應全額由中央政府負擔。

照片來源:直播截圖、國政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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