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2019年12月提出申請,經多次撤案重送、補正資料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19)日以多項附帶條款、行政指導及保留廢止權,通過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請案,此案也成為近十年來第一家獲准設立的衛星新聞頻道,預計最快將於農曆年後開播。
NCC指出,本日第999次委員會議討論鏡電視公司申請經營衛廣事業「鏡電視新聞台」案,參照營運計畫及申請人承諾,決議予以許可,並在股權結構、負責人資格、公司財務、公司人力、經營方針、內容製播、內部控管與公共問責、勞動權益等面向之要求,分別做成附款及行政指導事項。
NCC並表示,鏡新聞以「民間版的公共媒體」自期,提出設置全職專任之外部公評人制度,參與監督新聞製播並向公眾報告,亦提出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製播兒少、手語、台語、藝文、國際新聞等、保障員工最低薪資(月薪3.2萬元以上)、年終獎金至少一個月,加上新聞編輯室公約、獨立編審等維持新聞自主機制。
雖有上述承諾,NCC仍以附款要求該公司落實營運計畫,並對董事長、總經理等,要求應於該頻道開播前,與員工簽妥編輯室公約。另為確保該公司財務狀況能維持頻道持續營運並不受外界干預,NCC並要求於官網公開所參與之政府標案等。
NCC雖然已決議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但據了解,7位委員中仍有2人持反對意見,至於反對理由,官員私下表示,下次會議的確認議事錄前,反對的委員應會提出不同意見書列入記錄。
鏡電視早於去年中便大舉招兵買馬,延攬電視新聞人才備戰,採訪場合亦常見鏡新聞麥頭露出,而原先鏡電視董事長由原本鏡週刊社長裴偉換為前立委大眾銀行董事長陳建平。內部人員指軟硬體與製播流程均已備齊,或待農曆年後,一聲令下頻道開通即可上線。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