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在民進黨立院黨團人數優勢下,攸關國軍防衛戰力的《海空戰力提升特別條例》草案今(23)日在立法院耗時3小時、逐條表決通過,將於未來5年為海空軍8項建案投入2400億元,不過該法明訂「得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在野黨立委痛批將成「鐽震案」翻版。
《海空戰力提升特別條例》全案8條條文,上月底朝野協商時,藍委陳以信認為2400億元經費中,有1830億還可以由中科院轉包給國內廠商生產,中科院轉型為行政法人,發包程序在該法明訂又可不受政府採購規範,會產生後續監督問題,嚴重違反財政紀律。
藍委江啟臣認為,排除採購法適用,根本就是「放水條款」;軍系立委吳斯懷便質疑,這些武器裝備是否符合國軍打的需求?武器裝備獲得前,是否已完成人員編制、基地、營舍、裝備庫儲設施?裝備獲得後,部隊訓練場地、流路、油料、彈藥是否能夠滿足訓能?
本特別條例通過投入預算提升戰力的八項裝備分別為高效能艦艇、岸置反艦飛彈系統(以上均分第一、第二階段)、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陸基防空飛彈系統、無人攻擊載具系統、萬劍飛彈系統、雄昇飛彈系統、野戰防空武器系統。綠委王定宇認為,此條例為因應中共對我實質軍力變化所做,對台灣防衛武力有實質助益,是「充份且必要的」。
鐽震全名為「台灣鐽震股份有限公司」,為2008年陳水扁政府即將下台前,祕密成立的公司,資本額8千萬元,原擬成立軍火公司,用先前向法方購買武器時違約收取佣金的退佣,轉再向法國採購武器,被媒體爆出後破局,時任董事長吳乃仁宣布解散公司,2009年監院以破壞軍政軍令和軍備專業分工,向行政院、國防部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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