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今(25)日表示,高雄地檢署函復高市府,載明高市府於2019至2020年間移送81氣爆善款運用相關案件,皆查無犯罪事實,因此予以簽結。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司法終於還給全體市府公務同仁公道,也還給前市長陳菊一個清白。
高雄氣爆案發生於2014年7月31日晚間九時許,在凱旋三路、三多一、二路、一心路一帶有濃厚瓦斯味,經消防局派出大隊人馬查無所獲,三小時後竟發生連環爆炸,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事後調查認定為四吋丙烯管線破損洩露所致。
本案高雄地院2018年5月以業務過失致死、傷害罪一審判李長榮化工公司、工務局等人12人各4年至4年10月,二審改判工務局3人有罪,各處有期刑期2年6月至3年6月,李長榮化工等被告9人改判無罪。今雄檢不起訴部份,為前市長韓國瑜任內認為氣爆善款運用有問題,政風函送調查兩案。
陳其邁指出,氣爆是高雄市民永遠的痛,無論災後環境復原,或中長期對受災者生理心理上的重建,皆仰賴社會各界善心支持;對於善款,市府始終銘記在心,使用上因此有其嚴謹規範及延續性,卻被做為政治工具,不僅導致多年紛擾,高雄市民的共同傷痛更一再被揭開造成傷害。
高雄市府並指出,許多市府同仁多年深陷司法紛擾,十分委屈,陳其邁也對此表達慰問及感謝之意;他同時也呼籲,在查無犯罪事實簽結後,同仁終於可以安心放手推動市政,他期盼未來和全體市府團隊共同為高雄繼續打拚,以不負市民所託。
高雄市府法制局說明,有關議會調查氣爆善款運用情形,包括氣爆紀念裝置藝術、法律服務費用等案,經前市府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業經高雄地檢署以查無犯罪事實,均已簽結在案。另在監察院調查部分,監察院亦已確定同意結案。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高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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