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監院調查,矯正署所屬51所矯正機關近3年內,將收容人長期隔離監禁共有115人,僅嘉義監獄就達39人,遠超過台中監獄11人、高雄監獄9人、宜蘭監獄9人,且隔離調查最長均為嘉義監獄,有長達102日、77日、65日等監院因此通過糾正嘉義監獄並要求議處失職人員。
監院今(12)日表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在110年8月11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蘇麗瓊、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認為嘉義監獄對於受刑人的管理、教化及權益保障有嚴重違失,糾正嘉義監獄。
調查另還發現,嘉義監獄「視同作業受刑人或收容人」(原服務員)違規涉案比例偏高,該監5案遭調查38名受刑人,服務員即佔了16名,矯正署認為因服務員較有機會接觸到非受刑人之外部人員,「易於人身或配送物品時夾藏違禁物品」,但嘉義監獄服務員違規涉案明顯偏高。
監委調查,嘉義監獄1年共28人(34次)就個人權益處分及管理措施提出申訴,但該監均以不受理及無理由結案,監委詢問受刑人,多表示「申訴也沒用」,但不論申訴個案內容為何,受刑人在服刑監禁氛圍中及可能影響累進處遇情形下,仍勇於提出申訴,但卻沒有一件申訴案成立,監委認為,嘉監申訴制度未發揮功效。
「一發動調查,未告知違規事項,就上銬進行隔離,好像被再一次當犯人」,受刑人向監委表示。也有人說:「僅為證人身分,調查初始即遭隔離,最終未辦理違規,但仍遭改配舍房、工廠」。
監委認為,矯正機關對於收容人進行政風查弊調查程序應力求一致,更應給予被調查人程序上的基本保障,包括涉及違規事項之案由、涉案情節及其身份告知等,另外對於「施用戒具」須符合戒具施用要件,以及改配舍房及工場,均應遵守新修《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
不過,儘管嘉義監獄內部問題重重,去年度嘉監仍獲法務部第三屆「政府服務獎」,嘉監在其臉書粉絲專頁上寫道:「嘉義舊監推廣古蹟活化,…..使民眾有感於矯正機關法治教育服務 」,去年12月17日由前典獄長莊能杰至法務部接受部長親頒獎牌。
照片來源:嘉義監獄臉書、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空拍照曝光/高鐵苗栗段邊坡滑動較原評估嚴重 擬22日恢復通車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