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毅/政治線記者
為紀念台鐵太魯閣號事故中司機員袁淳修與助理司機員江沛峰殉職,頭七這天8日一早,以事故發生的9時28分為準,台鐵所有火車同步鳴笛,以悼念兩位盡忠職守的司機員,也為這場原本可以避免、卻無辜葬送的50條人命發出悲鳴。
整整七天過去,各家媒體仍有大批人力在追蹤這件重大交通事故的後續新聞,網上卻有一篇疑似同業所撰寫的「懺悔文」正在流傳,大意為某記者自述因長官要求,頻發罹難者的故事、守在殯儀館拍攝家屬的眼淚,甚至在沒有查證之下做了不實報導,這名記者為此向讀者大眾道歉。
長久以來,類似重大事故的當事人與家屬,成為媒體努力挖掘受害者的「新聞」來源,已經成為媒體的「標準作業程序」,各大報社電視台派出大量人力,分頭尋訪受害者的故事,「在家記者」則要到臉書上搜尋每位當事人的名字,在對方查覺不妥、關掉臉書之前,下載所有照片,以便當成新聞素材。
在新聞自由的大旗下,在挖掘事故真相的前提下,這些遊走在道德邊緣的所謂「採訪」作為,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理論上無可厚非。說白了,這些就是新聞這項產業的「獲利模式」:找出讀者愛看、有收視率、有點閱率的材料,以新聞的型式做包裝,即可曝光給閱聽人點閱「買單」。
尤其在《壹傳媒》進入台灣,引進了迎合讀者口味那套邏輯,甚至發揮得更淋漓盡致,讓其他媒體跟進仿傚,整個台灣新聞界已經充斥完完整整的資本主義,「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那套老報人新聞哲學,早幾十年前就被拋到九霄雲外。
新聞之享有所謂新聞自由,是基於幾個大前提:新聞媒體是社會大眾的耳目,是統治者的防腐劑,為了維護公眾利益,必須最大程度容忍媒體的批評。在截稿壓力之下或有不實報導,在法律的面前,只要證明與公眾利益有關,且已盡查證之責,就不會有被追訴的問題(刑310、釋509)。
然而挖掘真相的真新聞,往往要花上許多時間及人力成本,或許還要跟當朝權貴賭上小記者自己原本就不多的青春。資本家辦報,講究的是KPI,用工廠思維看待記者產出,每天要交出的稿量,光是生出照片、影音材料加上撰寫,就要去掉全部的正常工時,新聞深度、影響力在資本家邏輯下,根本奢談。
論人力、論成本、論效益,當今「媒體」在重大事故下消費死難者家屬的眼淚,理所當然成為最有效益的「產品」。閱聽人愛聽愛看,點閱率衝高,即變相鼓勵媒體經營者逼迫記者去找相關素材,成為惡性循環。
說實話,第一線記者的苦與難還算其次,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整體氛圍不利輿論的建設性討論,這些犧牲掉的機會成本,才是我們真正該省思的問題。
回到這次太魯閣號事故,若社會大眾認為焦點應該在深究事故原因,痛定思痛敦促改革,不應讓家屬的悲痛成為媒體賺取不當利益的工具,那就從我們閱聽人本身做起,拒看、封鎖那些操弄情緒的材料,打電話、留言向媒體抗議,導正不肖媒體的偏差作為,回歸真正新聞專業,讓負責任的媒體有機會出頭。
停止消費死難者家屬的眼淚,讓我們從這一刻開始做起。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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