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毅/政治線記者
民間駕訓班沒教,但若工程車駕駛曾在軍中駕訓班上過課,應會學到幾件重要的安全原則:一是盡量不在坡道停車,二是停車時就算不在坡道,也會隨時用「輪擋」架住前後輪,三是若非在坡道上停車,除了拉緊手煞車,架起輪擋,還會要求將方向盤往外打歪,打歪的目的,即前述兩項安全措施萬一失效,意外滑動時,頂多自傷車體,不致危及其他人車。
如果4月2日早上花蓮大清水隧道上方這輛工程車,有做到上述三項中的其中任何一項,這50條人命就不會白白葬送。
「搭火車比較安全」這個概念近來成為主流。火車質量高、速度快,在鐵軌上有「絕對路權」,與其他車輛相遇,火車必為最優先通過。就算與其他車輛發生撞擊,火車車廂動輒數十噸,連結其他車廂數百噸上千噸的動能,就算是戰車與火車對撞,戰車都不見得占便宜。
然而,上述「撞擊」的勝負概念,只存在車體外的「第一次碰撞」,發生在車體內,人體與車輛的「第二次碰撞」,與車輛動能質量未必成正相關。這也是為什麼會要求搭乘轎車要繫上安全帶的主要原因:避免車內發生的二次碰撞對脆弱人體造成重創。
就算今天工程車從上掉落至行駛中的火車,按常理,堅固的火車車廂應該可以維護旅客安全,不致造成如此重大傷亡。但意外的發生就是如此精巧,這列太魯閣號剛好就在駛進隧道那一秒鐘被「溜車」砸中,讓火車內不只發生二次碰撞,還在隧道內如同乒乓球般,發生「第三次碰撞」、「第四次碰撞」,甚至直到火車動能完全消耗完的「第N次碰撞」。
如果工程車砸到的火車是在荒郊野外,火車車廂的動能消耗會在草地、平地上減緩磨擦,車內乘客撞擊受傷應不致死。如果不是在清明連假的第一天,座位銷售一空之餘還站滿了人,一整列488名旅客,今天發生碰撞造成的死傷也不致如此慘烈。
各種機緣巧合,恰如管理學大師詹姆斯瑞森的瑞士起司理論,各種可能的空洞剛好連成一直線,讓這件慘劇發生。台鐵邊坡維護工程的安全意識竟如此低落,將工程車停在斜坡上,可能發生「溜車」的方向正對鐵軌,未放輪擋,又未將方向盤打歪。
如同電影「絕命終結站」般的橋段,一切都是如此巧合。如果工程車駕駛稍微有一點安全意識,容許我們事後諸葛一句:這一切原本應該都可避免。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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