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女警拘役80日定讞 蔣月惠沒法易科罰金:我錢都捐出去了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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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女警拘役80日定讞 蔣月惠沒法易科罰金:我錢都捐出去了
咬女警拘役80日定讞 蔣月惠沒法易科罰金:我錢都捐出去了

咬女警拘役80日定讞 蔣月惠沒法易科罰金:我錢都捐出去了 5
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前年因聲援遭強拆住戶,衝突中張口咬女警,因女警拒和解,本案經高法院二審後駁回蔣月惠上訴,今(20)日判決拘役80天定讞。蔣月惠表示,她的議員薪水每月捐出6萬元給幫助孩童的「羅騰園」,沒錢繳罰金,她選擇服80天勞役。

蔣月惠因前年為牴觸戶單槍匹馬阻擋施工怪手拆除「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她單獨一人穿梭管制區直播,與值勤女警攔阻發生「咬警」衝突。事後她持一束鮮花前往屏東縣警局致意,卻因無人出面接待在警局門口爆哭,在電視新聞播出後爆紅。

咬警風波發生後,屏東縣政府一度大張旗鼓在警局舉行記者會,指控蔣月惠過往「惡行」,不料蔣月惠多年來所有收入均捐出行善事蹟被網友挖出,「風向」一夜翻轉,指控蔣的屏東縣政府反受眾多網友指控,蔣月惠義無反顧、擇善固執的名聲遠播,成為新一代「抗議天后」,許多受壓迫社會邊緣人均找上她求助,她也因此全台跑透透,無償聲援各種不公不義弱勢一方。

咬警案今年4月一審宣判,屏東地院認為蔣月惠為屏東縣議員,除應盡責問政、服務鄉里,更應遵守法令規範為民表率,卻未控制情緒、對員警施暴,影響社會公共秩序及公務執行;考量蔣有意賠償但被害女警無意和解,依傷害罪2罪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二審今宣判,維持一審刑度,駁回蔣月惠上訴。

照片來源:何豪毅攝、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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