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路肩行駛罰單爆增 葉毓蘭批:政府黑手伸進人民口袋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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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路肩行駛罰單爆增 葉毓蘭批:政府黑手伸進人民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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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國民黨葉毓蘭立委辦公室近來接獲許多國道交通罰單陳情,調閱資料後發現,高速公路變換車道罰單108年較105年竟然多出5萬張,另外行駛路肩違規108年也較103年成長2萬件,一年罰單收入增加1.5億,葉毓蘭表示,這是「政府黑手伸進人民口袋」,呼籲政府與警方重視開單浮濫問題。

葉毓蘭今(29)日舉行記者會,為國道用路人伸冤。她表示,近期接獲許多用路人陳情,有人2分鐘內連續被開7張舉發單,罰款2萬1000元;也有11分鐘被開了19張罰單,罰款5萬7000元,罰款之重簡直不符比例原則,也有違原先國道警方6公里/6分鐘內同一違規行為不得連續開單的規定。

她分析,罰單爆量的原因,主要是近來交通法規不斷改變,國道全線有40處可以行駛路肩,但路肩速限從原先與主線(90、100、110公里)相同,更改為50至60公里,各路段路肩開放時間又不一致,以及一開進路肩就必須下交流道的新法,甚至還有週末開放、週間不開放路肩等規定,讓人無所適從。

「為了疫情,最近大家報復性出遊、報復性消費,政府千萬不要報復性開單」,藍委陳玉珍說,疫情期間為避免搭乘大眾運輸增加感染風險,國人自行開車的比例增加了,但是這些問題,不論是法規變變變,標線不清楚,或是擴權解釋的濫開罰單,政府把黑手伸進人民的口袋裡,交通部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

葉毓蘭並要求,請交通部與警察機關應該依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超過「6分鐘、6公里或一個路口」始得連續處罰。其次請交通部主動修法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條民眾檢舉案,納入85-1條不得連續處罰的規定。

另對於國道高速公路的路肩開放,葉毓蘭以自身經常在國道一號林口路段行駛的經驗為例,要求交通部應該加強宣導,而不是只在官網公布,且路肩開放標示、速限與開放時間,應該儘量統一並規劃緩衝時間,不要讓人民霧煞煞、搞不懂冤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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