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程序是否完備,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
基隆一民眾4年前積欠1.8萬元交通罰單,導致市價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今年1月以135萬元法拍。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關注此案,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相關執行程序有無完備」,已申請自動調查。
基隆市43歲陳姓男子陳4年前積欠1萬8千多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因遲未繳納,導致市價約250萬元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今年1月以135萬元的賤價法拍,法院勒令4月底若不搬走,公權力將強制處分。
由於陳男家中有70歲母親及就讀高三、高一的兒女一雙,一家四口靠他到工地做日薪1800元的粗工,唯一棲身之所遭政府法拍令他無法接受,批評政府執法違反比例原則,泣訴祖先留下來的房子「被政府這個強盜搶走」、「逼我帶全家人去死!」
陳男調卷查詢發現,法院執行官竟然找鎖匠闖入屋內拍照,未依規定貼封條,他怒斥:「有貼封條起碼讓我知道家有危險了,判死刑之前至少告訴我一聲吧?」
監委認為,為了1萬8千元欠繳罰單,卻拍賣人民賴以生存之唯一居所,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有無侵害人民居住權?另當事人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相關執行程序是否完備?有無執行過當?為保障法律程序正義及人民財產權益,實有詳予探究及瞭解之必要,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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