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107年10月發生於宜蘭的台鐵普悠瑪號列車翻車事故,造成18人死亡、200餘人輕重傷,監察院以督導疏失、執行職務疏失等原由,今(10)日對台鐵前局長鹿潔身、機務處前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等3名官員全票通過彈劾,移送公懲會審理。
不過對受調查官員指陳因人力不足、經費不足等,造成未能針對ATP列車自動保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故障問題妥適處理,調查本案的監委陳慶財表示「人力不足、經費不足這是台鐵長久以來的老問題,都不是這個事故發生的基本問題,我們可以看到組織文化、內部管理跟設備安全維護都有考量、討論空間,所以我們沒有對人員或經費的問題做進一步的追查。」
肇事普悠瑪列車因列車動力時有時無及停留軔機(煞車)作動,司機員在八堵站起43公里處擅自關閉ATP,關閉後未通報,亦未依規定重啟ATP,列車隨後以141km/h之高速進入新馬站月台彎道處,造成8節車廂全數出軌,其中4節車廂傾覆,18人死亡、200餘人受傷,財務損失初估約9.58億元。
監委調查,鹿潔身69年即進入台鐵服務,有關本次事故係因該局於行車安全之組織文化、設備保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駕駛環境等各項長期以來之缺失,在多重構面防護同時失效狀況下,終致事故發生,鹿員於任職局長期間就應建立完善人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單位橫向整合等職責,有疏於指揮監督之失。
被彈劾人柳燦煌為電聯車辦理採購機務處副處長,疏未審查廠商提供測試程序書,僅將列車防護無線電及行車調度無線電話列入檢查程序,而未將車上功能之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檢查項目及標準,復疏未注意而審定同意,以致列車檢測未能測試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情事,顯有未能依規所定執行其職務之失。
被彈劾人吳榮欽身為綜合調度所所長兼本案電聯車試車計畫專案小組成員,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購車規範內容一事列入缺失改善項目,致未發現本案之ATP遠端監視系統失效;且吳對於本案電聯車通報ATP故障高達6百餘筆,調度臺ATP遠端監視竟未警示亦疏未察知細究,以致迄本次事故,顯見有未能依規所定執行其職務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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