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吳清河/台中特稿
總統蔡英文宣佈開放美國含瘦肉精豬肉、牛肉進口後,包括台中市長盧秀燕、台南市長黃偉哲等多數有地方縣市都強調,「堅持豬肉、牛肉含瘦肉精零檢出原則不變」,問題是,瘦肉精禁用本就有法源依據,如今農委會決定要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款,讓瘦肉精使用合法化,縣市訂定的地方自治條例還有效嗎?
猶記得台中火力發電廠違反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規定,被市府決定對中火2號機及3號機的操作許可證予以廢止,但中央環保署指該自治條例失效,撤銷市府廢止許可證的處分,讓中火得以重啟2、3號機組。
多數縣市訂有自治條例限制含瘦肉精豬肉、牛肉,一旦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款修訂完成「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及豬隻使用之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農委會據此指縣市自治條例規定的「零檢出」無效,有多少縣市政府會堅持?屆時恐怕又將引發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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