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吳清河/台中報導
「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今(9)日經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成為全國繼苗栗縣後,第二個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城市,將報行政院備查,未來實施後,公共工程應採環境友善工法,並推動石虎友善環境獎勵,保育石虎棲地。
瀕臨絕種的石虎是台灣現存唯一原生貓科動物,全台不到500隻,市議會今日二、三讀會,多位市議員均關心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議題。農業局表示,農業局現已完成106至108年度台中石虎族群普查計畫,於后里、新社、東勢、北屯、和平、太平、霧峰等區,及大安溪、大甲溪、大肚溪等河川沿岸發現石虎蹤跡。
農業局指出,未來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實施後,將設置石虎保育委員會,積極推動石虎保育工作,並訂定生態服務獎勵辦法,提高民眾參與改善石虎棲地的意願;另公共工程開發面積為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且位於台中石虎熱區者,應於規畫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保育委員會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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