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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告贏了!歐盟最高法院判決出爐 Google無須在全球遵守「被遺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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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告贏了!歐盟最高法院判決出爐   Google無須在全球遵守「被遺忘權」

匯流新聞網記者紀沈廷/綜合報導

一場法院判決,影響的竟會是整個網路生態?歐洲最高法院近日宣判,科技巨擘Google無須移除全球範圍的敏感個資連結,這也是Google面對逐漸強硬的「被遺忘權」法規時,打贏的一場勝仗。

好,首先我們先來認識一下,什麼是「被遺忘權」。這是一種在歐盟內部存在的人權概念;簡單來說,就是人們有權要求移除有關自己的負面信息或過時的個人身分資訊搜尋結果。

根據Google提供的數據來看,在這5年來,向他們提出申請引用「被遺忘權」的案件,就高達84萬5千,跟這些申請案有關的連結網址就高達330萬個,Google目前已經移除了其中45%的搜尋結果。

現在,Google是用「地理隔離」的方法,讓身處歐洲境內的人是,無法上網存取這些已經申請通過的「被遺忘」訊息;只不過,在歐洲地區以外的人,卻還是可以透過Google的搜尋引擎來接觸到這些資訊。

因此,立場總是站在捍衛隱私權的法國國家資料及自由委員會(CNIL)進一步呼籲,希望這樣的權利規模,不該僅限歐洲地區,應該擴展到全世界,才可以有效捍衛被遺忘權申請人的隱私權。

事實上,CNIL在2015年曾要求Google刪除關於一位法國人在全球的負面或造謠資訊;隔年,Google就用剛剛上述的地理過濾,讓歐洲用戶無法瀏覽相關資訊,不過Google拒絕對全球用戶進行「審查過濾」;對此,CNIL對Google裁罰10萬歐元(折合台幣約341萬元),Google不服並提出上訴。

Google與支持新聞自由的團體認為,被遺忘權的擴大,可能會成為各國政府控制言論、消除異己的手段,讓有些民主程度較低的地區,因此失去在互聯網上接觸資訊的機會。Google也曾透過部落格發文表示,在個人隱私與公眾利益之間,需要取得平衡,無論是在任何一個國家,都不該將自己國內的法律規則
強加於他國人民之上。

被遺忘權的實施,已經讓Google被迫在歐洲地區需要肩負起半個「內容審查者」的角色,如果這個法令效力被迫擴展到全球,Google的監管成本也會繼續飆高。

不過,慶幸的是歐盟最高法院駁回了法國當局的要求,判決Google必須移除涉及被遺忘權的個人搜尋結果,但範圍只限歐洲國家,而且不得上訴。

參考來源:The Verge、CNN
照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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