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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黃光芹力邀韓國瑜上法院認證:真相有待司法喚醒
沒證據?黃光芹力邀韓國瑜上法院認證:真相有待司法喚醒

匯流新聞網記者紀沈廷/台北報導

還記得先前《CNEWS匯流新聞網》曾為各位整理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在自己臉書所寫下的《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1到9嗎?最近這系列又出到了第12集,而且保證集集精彩!面對網友的質疑,黃光芹更在臉書上寫下:「當了30年的媒體人,我從來不是爆料咖,最多只有內幕。但既然,我被逼上這條路,我自然拿出少林寺的功底。」

黃光芹強調,對於韓國瑜本人、背後幕僚、同黨立委等,他們為了自保、護主,冷嘲熱諷又痛斥她胡說八道、寫三流小說,甚至說她沒有證據,黃光芹表示媒體人的專業、尊嚴,是不容「韓國瑜們」再輕易踐踏;但也同時提到自己的採訪準則,黃光芹表示答應採訪的對象,她會保護消息來源,也表示說到做到,而且從來不錄音,因為證據就掌握在她手中,只是備用;最後,黃光芹表示自己將會邀請韓國瑜一同上法庭,黃光芹說:「有些媒體睡死了,有些真相,也有待司法來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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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外界質疑,黃光芹在臉書表示將會邀請韓國瑜一同上法庭。

至於《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最新的10到12集在說什麼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10》:造勢花費怎麼來?

自從表態參加2020總統大選後,高雄市長韓國瑜就積極參加造勢活動,從6月1日到6月30日,台北、花蓮、雲林、台中、新竹共五場造勢活動,雖然韓國瑜不斷強調是韓粉自行發起的造勢活動,經費上他一概不清楚,不過,根據黃光芹的爆料,似乎沒有這麼單純。

黃光芹在6月28日的《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10》中寫道,韓國瑜最成功的一場造勢,莫過於6月1日的台北場,韓粉歡天喜地,只問人、不問錢,但如果沒有妙天自掏腰包,花了上千萬(全額),哪有韓國瑜總統之路的鋪墊?

黃光芹表示經過她的採訪證實,造勢活動的這筆經費,不是以妙天成立的「國會政黨聯盟」名義出資,而是妙天個人全額贊助;有關單據的部分,黃光芹表示採訪的關鍵人士都一一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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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芹表示經過她的採訪,韓國瑜造勢活動背後的金主,就是妙天。

黃光芹提到:「由於傅崑萁找上門時,時間已相當緊迫,只有短短10天,因此廠商紛紛抬價。以電視牆為例,原本4面、增加為8面,舞台在傅的要求下,由180公分、加高為200公分,所以總花費比先前預估的要高出許多。至於其他,包括路權的申請,器材、燈光、遊覽車、人員的調動,工程龐大,自然就不在話下。」

黃光芹認為,如果當時韓國瑜夫婦只是路過那也就算了,但關鍵在於他們5月11日就在台北花園飯店密會,更遊走了4個包廂,除了蔡衍明外,其中還有妙天。另外,黃光芹表示:「5月21日後的某一天,妙天還在某政要的陪同下,南下高雄與韓密會。若要人出錢、出力,怎麼可以裝傻?而李佳芬還不遮掩,直接在台上將妙天成立的國會黨其標誌給扯下來。」

從黃光芹的爆料來看,韓國瑜夫婦從頭到尾都知道造勢活動的經費從哪來。

《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11》:吳敦義幫募100萬碗滷肉飯

在6月30日,黃光芹在臉書引述目擊證人1號的說法,更向韓國瑜喊話「法庭見」。目擊證人表示:「去年12月25日,吳敦義主席去參加韓國瑜高雄市長的就職典禮,晚上下榻國賓飯店,我也在場。對於韓口口聲聲說,他靠一瓶礦泉水、一碗魯肉飯當選,吳主席十分生氣。他說,以一碗魯肉飯45元計算,那我不是幫他募得50萬碗魯肉飯?他愈說愈氣,等第二次再說,魯肉飯已經加到100萬碗。」

黃光芹引述證人爆料表示,吳敦義幫韓國瑜募得的企業捐款,差不多就是100萬碗滷肉飯、換算下來大概4000多萬,這也證明當初蔡正元所引發的4000萬爭議並沒有說錯,只是吳敦義本人沒有經手,而是韓與幕僚親筆簽名後,將現金領走,而親筆簽單的正本存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黃光芹表示目擊證人看過兩次該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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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擊證人表示,吳敦義認為韓國瑜很不厚道。

該目擊證人表示其中一次是吳敦義親自秀給對方看,當中的幾張親簽單上,有韓的簽名;第二次則看到3張,由韓簽收,每張金額500萬元、3張就是1500萬;第二次看到的則是270萬,簽名的部分則被黃光芹以OOO帶過。

至於韓國瑜選舉經費申報,黃光芹則質疑:「蔡正元引爆4000萬元政治獻金風暴後,韓國瑜4月28日對外說明,去年他的選舉捐贈收入,總額是1億2914萬餘元,其中個人小額捐款就占總捐款收入淨額的百分之87;至於營利事業捐款,只占大約百分之9,等於平均每筆金額只有7萬多元。」黃光芹認為這與實際狀況差距甚遠,司法單位應介入調查是否涉及違法。

黃光芹引述目擊證人的說法表示,韓國瑜對外表示,因《個資法》,會計師不方便公佈細目;而高雄新聞局長王淺秋則說,因為當時適逢假日,會計師來不及公佈。黃光芹強調,事發至今,也再沒看到韓國瑜有進一步的說明。況且,會計師只管檯面上的捐款;桌子以下的事,不在他們負責的範圍內。

另外,有關目擊證人的爆料,黃光芹引述其說法:「韓國瑜對外表示,他報給監察院的競選經費,為1.29億元,我參與輔選工作,知道他的花費很少,競選總部和後援會都沒花到什麼錢,三山造勢由王金平院長負責;我去問過,韓國瑜自辦的,只有11月17日鳳山的造勢,以及11月23日的選前之夜,根據王淺秋對媒體說,花費在200萬到250萬元之譜。其他,沒什麼動員費用;他也沒請多少人,不用付太多薪水。所以總花費我估算,大約4000萬元,他卻報了1.29億元,居全台之冠,扣掉剩餘的1500萬元結餘,其他將近7500萬元,他花到哪裡去了?其中有沒有假單據、假發票?監察院和司法單位應調查,有沒有違法?」

另外,關於韓國瑜11月17日鳳山造勢,黃光芹表示該目擊證人也在現場,也親耳聽到韓國瑜說,要將一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全部捐出來,卻看到韓毁諾,只捐了110萬元,其他2600多萬元,全列入他的財產。他的夫人李佳芬也承諾,要將1500多萬元的選舉結餘款,全都捐出來,現在也沒看到他們動作。我想看他們,對於錢的事情,到底如何依法使用?

《你所不知道的韓國瑜-系列12》:一起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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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芹今(1)日在臉書表示,企業捐款的部分,吳敦義都知情,只是未經手。

7月1日,黃光芹在臉書上引述了二號目擊證人的說法,以第一人稱口述:「我有一位企業家朋友,奉吳敦義主席指示捐款給韓國瑜。有一天,他把捐款單據拍攝後,傳給我看。當時他找我的原因是,覺得韓對吳主席不厚道,尤其在他發佈五點聲明後,以為他攻擊吳,所以想透過我,跟《壹週刊》爆料。」

黃光芹引述目擊證人的說法,表示:「我一看發現,他傳來的照片不只一張,而且並非只有他個人的捐款,我無法辨別真、偽,因此要求他進一步取信於我,證明所有的單據都是真的;第二天,他找了個關鍵人士跟我證明,還算給我聽。我跟他說,這種事,何必找上《壹週刊》?」

最後,二號目擊證人表示:「吳敦義請企業捐款韓國瑜,大約有4000多萬元,我看到其中的6、7筆單據,分別為200萬元、150萬元。什麼時候、什麼地點、什麼人在場,他都說得很清楚。我也向吳主席求證,他也說有。只是他沒有經手,錢都是直接交給韓。」

究竟高雄市長韓國瑜是否會跟黃光芹一起上法庭,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照片來源:黃光芹臉書、韓國瑜臉書、國會政黨聯盟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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