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直播購物」真的侵權創意點子的專利嗎?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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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直播購物」真的侵權創意點子的專利嗎?
蝦皮「直播購物」真的侵權創意點子的專利嗎?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

台灣業者創意點子公司,今(28)日控告蝦皮購物上週推出的直播Shopee Live侵犯其「邊看邊買」專利,但這樣的技術真的只專屬創意點子公司嗎?

業內人士分析,在專利法上,專利不保護「概念」,只保障「特定實作方法」。業界有些公司以特定實作方法的專利,去控告所有提供相關概念服務的公司,目的通常是為了妨礙對手腳步或取得高額和解金、授權費用。

蝦皮的直播到底是否真的侵權,實務上要由法官去認定,但是「邊看邊買」或「隨看即買」真的是創意點子公司最先提出來嗎?

根據創意點子公司說法,創辦人陸意志在2012年開始跟各國陸續提出專利申請,而經濟部專利查詢網站的資料,創意點子公司的《互動式影片商務的發佈方法及其發佈系統》於2012年9月提出申請,2014年3月公開,2015年3月公告。但國外早在2002年起就有相關專利和服務推出。

邊看邊買技術(Video Shopping)可追溯到2002年,日本發明家淳一棚橋申請了類似專利,而從2007-2012年間,多家網路公司推出了邊看邊買服務或技術。

這其中包括2007年Overlay.tv推出邊看邊買工具、YouTube在2009推出「Click to Buy」服務、LiveClicker 在2011年推出整合影片與購物服務、Smartzer則於2012推出邊看邊買服務。

從證據上看,邊看邊買的概念並無新穎性,某種程度可以說「人人想得到,只是看誰先做到」,同一段時間在進行研究的人比比皆是,英雄所見何止略同,甚至根本相同。

全球網路電商大廠,包括阿里巴巴、亞馬遜、eBay分別在2011、2012與2013年都申請到類似「邊看邊買」的技術專利,這些網路大廠並未用「邊看邊買」技術去控告其他做影音購物的同業侵權。

為什麼?因為實務上網路界不像硬體或軟體科技那麼常在專利上訴訟。專利並不保障概念,只要實作方式不盡相同就不會侵權,網路大廠想要取得專利的原因,很多時候是為了防禦自己不被專利蟑螂提告。

如果國外已經有那麼多的服務和專利,那麼創意點子的專利是否有效?由於技術日新月異,專利審查人員有可能已經沒有足夠的知識去審查所有的專利,因此實務上是只審查專利要件,符合要件後就會公告看有沒有人提出異議。

問題是,世界那麼大,有類似發明的專利人幾乎不可能馬上發現提出異議,因此無數的重複或重疊的專利就在這種情況下被核發了。

極有可能的一個發展是這樣的,創意點子四處提告的後果,將會在未來法院判決中,透過裁判逐步限縮該專利的範圍,相信這不是創意點子所樂見。

但既然要捍衛自己的專利,既然已經提出訴訟,也只能靜待結果。不過,一家前幾年曾被創意點子提告的業者認為,創意點子在該案敗訴的機會應該是高過勝訴。

回到專利權的初衷,專利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努力發明的人以鼓勵更多創新。如果專利不具創新性,反而箝制了技術和產業的進步,這就違背專利法規立法的初衷了。

這場「小蝦米對抗大蝦皮」的戰爭,最後不管輸贏如何,創意點子至少已成功引起各界注意,各說各話的紛紛擾擾中,創意點子強調,創意點子所擁有的隨看即買/邊看邊買發明專利,絕對經得起各國專利局審查委員的考驗,針對蝦皮誤導視聽打模糊仗的回應,深表遺憾。

創意點子重申,立場不變,要求蝦皮立即下架,也希望蝦皮能說到做到,尊重專利,即刻停止侵權行為。針對侵犯隨看即買/邊看邊買發明專利的蝦皮,及在蝦皮上進行直播銷售的品牌、店家、直播主等,律師都將進行蒐證提告,呼籲所有想要做直播電商的公司,能循合法途徑尋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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