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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二頻道案 NCC:趙少康已違反當初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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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二頻道案  NCC:趙少康已違反當初承諾

▲中廣音樂網、寶島網案,NCC指中廣負責人趙少康違反當初承諾。(圖片來源:中廣官網)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

中廣音樂網、寶島網頻道收回案大翻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2)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命重新審查前附加負擔及保留廢止權附款的中廣2頻道換照處分,NCC核配給講客廣播電台及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使用頻率的處分已確定,完全不受訴訟判決影響,依法營運無任何疑義,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NCC還說,中廣音樂網或寶島網在96年即經中廣公司承諾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如中廣公司提出不同主張,已明確違反96年趙少康入主該公司的承諾,NCC將就相關處分一併審酌。

中廣二頻道案紛紛擾擾好幾年,今天對中廣來說算是柳暗花明,但NCC態度則是不為所動,除了強調接手音樂網和寶島網的客家及原民廣播「營運沒問題,完全不受影響」,還點名中廣負責人趙少康已違反當初諾言,NCC要來「審酌相關處分」。

話說從頭,NCC表示,這個案子是NCC前一屆委員會在105年6月30日作成的換發中廣公司廣播執照處分,附附款要求中廣公司應無條件繳回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兩網頻率,案經中廣公司提起行政訴訟,目前NCC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NCC說明,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是政府前為執行「遏制匪播」任務核配的頻率,中廣公司曾於96年承諾於該頻率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行政院102年12月2日審查「第11梯次第1階段廣播電臺釋照規劃」草案會議結論,亦原則同意NCC規劃,有關收回中廣公司兩全區網保留予客家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部分,由兩會共同研議,就未來廣播事業之營運模式及經費需求提出完整規劃與評估以完成規劃方案。

NCC 105年6月30日換發中廣公司廣播執照處分書載明,該公司配合執行『遏制匪播』政策所使用之音樂網及寶島網頻率,於客委會或原民會完成全國性廣播電臺規劃,依法申請並獲核配音樂網或寶島網現用頻率時,應無條件繳回所使用之頻率,不得請求補償。

NCC說,本屆委員會陳報由行政院在105年8月16日同意由原民會及客委會分別設立全國性原住民廣播電臺及客家廣播電臺,並收回中廣二網頻率。NCC依原民會及客委會申請於105年12月5日指配供原住民族及客家族群設立電臺使用,二網依法應予收回。

NCC強調,講客廣播電台及原住民族廣播電台都是依法申設並核配頻率,且於該兩電臺核配頻率處分案中,利害關係人均未主張不同意見,核配該二電台使用頻率的處分已確定,完全不受此訴訟判決影響,依法營運無任何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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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中廣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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