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已上線,消費者可上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交易價格。
▲截自高院107年重上更一字第133號判決。
CNEWS匯流新聞網調查中心/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 2.0 已於 7 月 1 日上路,房地產專家提醒,僅管未來實價登錄成交行情會揭露至門牌,但消費者仍需要特別注意,委託的房仲是否有完整提供所有成交行情資料。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 107 年重上更一字第 133 號民事判決,吳姓及韓姓業務員於民國 101 年 11 月間任職於信義房屋唭哩岸分店;當時,蔡姓客戶因有購屋需求,委託吳姓業務員代尋房屋,吳姓業務員建議客戶先出售其房產,以增加購屋資金未料,吳姓業務員刻意隱匿最近成交行情,僅提供較低成交價格資料,建議客戶以新臺幣 2000 萬元為底價出售,蔡姓客戶因信賴而陷於錯誤,當天就簽署「信義房屋買賣仲介專任委託書」,以底價 2000 萬元委託銷售。第二天,同店的韓姓業務員就與蔡姓客戶簽約,以 1998 萬元買下該物件。
判決中提及,當時韓姓業務員為信義房屋之員工,利用公司資源與房地產資訊取得之便利,於前一日已查詢與該物件相似條件之成交行情,得知相較於同一社區大樓之委託或成交價格明顯偏低,以其專業能力,即可知吳姓業務員提供給蔡姓客戶之行情資訊有隱瞞,造成客戶誤以每坪價差 10 萬以上的低價委託銷售。
▲截自高院107年重上更一字第133號判決。
判決中顯示法院判斷吳姓業務員有故意隱匿同棟大樓成交行情資料,僅提供一筆附近的公寓成交行情資料,屋齡已 20 多年,且沒有電梯,其他均非位於物件附近,且距離很遠。當客戶詢問時,吳姓業務員謊稱近期無成交紀錄,刻意隱匿高成交行情而提出較低成交價格資料,導致蔡姓客戶陷入錯誤,以低於市價之價格出售委託銷售系爭房地,自屬可採。而韓姓業務員對於吳姓業務員的詐欺行為應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
房地產專家提醒,消費者有購售屋需求時,可多向幾家房仲業者索取成交行情資料,並查詢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確保取得的成交行情資料是完整未經挑選的,並向業者詢問提供周邊「同類型」的產品行情參考,做綜合參考。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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