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張華安/台中報導
今年五月修訂施行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擴大圳路及利用既有水利設施,讓小水力發電產業發展看見更多機會。連續兩年參加小水力發電論壇的立法委員陳曼麗,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專訪時表示,這一年來看到參與者越來越多,原本各界對於小水力或是微水利發電的認識有限,但是經過多場研討會之後,看到大家越來越了解,也開始尋找可以切入的角度。
「目前發現的問題,不管有興趣的民間企業或是公民團體,想要利用水資源時,經常找不到願意負責的主管單位。」陳曼麗指出,政府需要進一步做出規範,像是農田水利會管理全台灌溉圳路,若加入發電行列能夠增加可觀效益,要是開放空間讓民間參與,就能善用水資源可以產出的能量。
「小水力發電沒有要搶奪水資源,只是善用既有水路可以產生的能量。」陳曼麗強調,今年十月已經知道民間已經準備好各種規模的機器設備,「推動共享經濟,值得大力推廣」,除了公部門的既有系統,只要政府願意開放水資源,加上民間單位進場合作,小水力發電可望成為台灣第三大再生能源。
「陽光、空氣、水是生物生存的三大要素,也是太陽能、風能跟水力三大能量的來源。」台灣水利產業發展促進協會秘書長高瑞棋表示,世界趨勢轉變後,再生能源成為全球重要議題,如何善用自然界的能源,應該回頭重新思考水力發電。
高瑞棋表示,大型的水力發電需要水庫,但是台灣是島嶼型國家,地震多、颱風頻繁、降雨多,不確定的氣候因素太多,所以要再開發大型的水力發電有難度,如果利用既有的陸上水利設施,聚沙成塔,還有相當大的發揮空間。
「小水力發電是否成為台灣第三大再生能源?就看政府及民間的努力及投入,全力推動絕對有機會,更有機會在技術等方面領先國際。」高瑞棋分析,日會落、風會停,像是灌溉溝渠有其穩定性,加上投資金額不高,所以民間能加入的空間多,不像過去大型火力或風力發電,只有國家級經費才有辦法投入,小水力發電可以給民間企業更多機會。
臺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洪正中指出,小水力發電幾年內可以發展到1GW的發電量,「甚至2GW都十分可行」,關鍵就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訂通過之後,把原本的川流式發電改為小水力發電,將發展空間擴大一倍。
除了原本的河川、圳道的開放式水路以外,現在納入上水道跟下水道的封閉式水道系統,從水庫、自來水廠、住家、污水處理廠之間的各階段過程,都有豐富的水力可以利用。洪正中說,只要善用這些能量,有信心讓小水力發電發展成台灣第三大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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