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VEN SPORTS停播 桃園市政府將嚴格把關 必要時開罰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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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VEN SPORTS停播 桃園市政府將嚴格把關 必要時開罰
ELEVEN SPORTS停播 桃園市政府將嚴格把關 必要時開罰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胡照鑫/台北報導

針對近日南桃園有線電視以插播字幕播送將在3月30日將第98台「ELEVEN SPORTS」頻道下架,造成約25萬收視戶權益受損。對此桃園市政府表示已經發文,要求南桃園有線電視不得在程序未完備的情況下將ELEVEN SPORTS下架,否則可依法裁處6萬至300萬元。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今(28)日表示,市長鄭文燦指示,為了維護市民收視權益,昨日已經發函給南桃園公司,若相關行政程序未盡完備就停止訊號播送,損及閱聽大眾權益,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裁處6萬至300萬元,同步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相關法規妥適處理。

南桃園公司總訂戶數共約25萬戶,佔南桃園生活圈行政戶數39萬2,841戶約63.6%,也是桃園市大溪區、龍潭區、中壢區、平鎮區、復興區、楊梅區、新屋區、觀音區等8個行政區唯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

張惇涵表示,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授權訂定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或報請備查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南桃園公司要是進行「ELEVEN SPORTS」頻道移頻、下架等異動行為,須報請NCC備查,若相關備查程序未盡完備即逕予停止訊號播送,有損及閱聽大眾權益之嫌;桃園市也同步函請NCC應綜合判斷「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公共利益」三個原則,維護消費者權益。

張惇涵說,除了發函要求南桃園公司除廣告專用頻道外,不得任意更換或全部、部分停止播送任一頻道,若損及市民閱聽權益,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三條及《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6萬至300萬元。

ELEVEN SPORTS去年3月開播以來,獨家轉播Lamigo桃猿隊主場賽事,Lamigo桃猿隊主場座落於南桃園生活圈的中壢區,南桃園生活圈的市民只能透過南桃園公司「ELEVEN SPORTS」轉播,才能收看Lamigo桃猿隊主場賽事,若未經NCC備查程序即下架,將嚴重影響球迷與市民閱聽權益。

張惇涵強調,數位付費頻道上下架,雖然屬於商業機制,但要是南桃園生活圈市民無法收視在地球隊Lamigo桃猿隊賽事,不僅很難符合市民期待,也會影響廣大球迷權益,市府已請南桃園公司要充分審酌公共利益價值,務必讓協商結果可以達到系統經營者、頻道經營者、桃園市民,以及台灣棒球運動發展多贏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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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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