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造製程要標示 違者108年將開罰最高4百萬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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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造製程要標示 違者108年將開罰最高4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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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造製程要標示  違者108年將開罰最高4百萬

匯流新聞網記者黃興文/台北報導

醬油能襯托菜色增加口感,無論煎、煮、炒、炸、滷都離不開這味。為幫助民眾釐清釀造或是速成醬油,衛福部食藥署今(16)日再度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除依製程外包裝要清楚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等字樣外,總氮量及果糖酸都有明確規定,若順利新制將於108年元旦起上路,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4萬到400萬罰鍰。

品質好的醬油不但能襯托菜色,也更能增加口感,一般民眾認為釀造醬油才是純天然釀造的,但製程不同發酵的時間也都不一樣,若使用大豆、黑豆或穀類,經釀造製成,可能要費時半年,成本也較高,但日前有民團調查發現居然部分非釀造醬油的價錢高過釀造醬油,為提供更透明的資訊給民眾,因此食藥署再度預告,而這次更納入規定醬油的濃度。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表示,第一次預告時,有鑒於部分業者的反彈,在開了多場業者說明會之後,取得共識,草案規定醬油產品應依其製程,於外包裝明顯處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字樣,而「釀造」醬油除了須經製麴發酵製成外,依CNS規範其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像是黑豆醬油的總氮量必須達每100毫升0.5公克以上,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百分之0.1。

另外,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則為「水解」醬油,若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則稱為「速成」醬油;「混合(調合) 」醬油指混合2種(含)以上醬油製成。日後民眾可以由外包裝標示明確得知所購買的醬油資訊。

食藥署表示,該規定預定自108年元旦起施行,若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的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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