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黃興文/台北報導
食藥署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新北市網路賣家「健康99網站」販售的「大正漢方胃腸藥」及「肥滿去脂錠」等產品,經查這些藥品雖在國外核准販售,但在台灣卻未經核准,食藥署強調,業者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就視為禁藥。依藥事法規定,輸入禁藥者,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
食藥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新北市網路賣家「健康99網站」刊登販售「大正漢方胃腸藥」及「肥滿去脂錠」等產品,經食藥署會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與新北市衛生局共同追查,現場查獲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共6萬6155粒,由保七總隊全數扣押,後續移送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食藥署表示,這名賣家沒有經過核准就擅自從國外帶入藥品進而販賣,依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藥品屬禁藥,輸入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明知為禁藥而販賣,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科長傅映先提醒,藥品應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凡是核准後輸入的藥品都有許可證字號,如查獲違規,將依法懲處,同時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以保障用藥安全及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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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