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針對有線電視業者台灣寬頻通訊TBC、富邦集團旗下的凱擘以及台固媒體與民視授權合約談不攏,至今仍未達共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日)表示,民視延長臨時授權給TBC至5月3日,NCC要求TBC旗下南桃園等5家系統業者與民視在5月15日前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的方式,也命令民視在達成授權協議前持續提供臨時授權,且雙方不得有下架與斷訊等損害訂戶權益情事。
TBC表示,目前民視的臨時授權至5月3日,明天午夜12點前,TBC若還未收到民視的延長臨時授權的時間,TBC將會採取停播方式,否則一播出就會侵害著作權。「TBC也會函文告知NCC,TBC將採取停播的動作。」
TBC也表示,根據有廣法第55條:「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供應事業間有關頻道播送、授權條件及訂戶數認定之爭議,或系統經營者間之爭議,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調處;調處不成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TBC強調,雙方調處不成,根據現有法令就是提民事訴訟,不解為何還要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的方式。
民視蔡滄波表示,民視保證不斷訊,5月3日之後仍會持續供應訊號,至於播不播出由TBC決定,民視繼續供應訊號後就等同默許播出,不會衍生侵害著作權的問題,民視也不會追究相關侵權責任。
凱擘表示,目前民視延長授權至5月10日,針對授權合約與條件,雙方仍持續協商中。
2月13日至5月1日期間,NCC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5條規定針對TBC旗下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與民視的授權爭議召開多次調處會議,NCC表示,由雙方同意續行調處,但僅維持臨時授權期間至5月3日,其餘授權條件及授權範圍,仍由雙方續行協商。
NCC表示,考量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尚未與民視所屬民視新聞台頻道於臨時授權期間完成授權協商,將於臨時授權終止時,產生斷訊的可能,導致恐衍生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所稱的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之虞,依同條後段規定,命令5家公司限期在5月15日前日前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之方式,且不得有下架與斷訊等損害訂戶權益的情事。
NCC表示,如違反限期改正或其他必要措施的命令,NCC將依有廣法第63條規定裁處。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得以不正當方法,促使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對其他播送平台有差別待遇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7條第4項的規定。
NCC強調,系統經營者應正視優質頻道的價值,透過實際支持以合理反映頻道內容價值,民視也應於協商過程中提出頻道單頻價格,確保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
凱擘表示,目前與民視仍盡最大努力進行協商,拉近雙方共識,達到雙方都能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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