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案】NCC:財政部、文化部等部會未否定交易案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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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電視案】NCC:財政部、文化部等部會未否定交易案
【東森電視案】NCC:財政部、文化部等部會未否定交易案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茂德國際以逾123億元收購東森電視62.41%股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召開聽證會表示,中央銀行外匯局、財政部賦稅署、勞動部、文化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對本案並無提出否定意見,國安局則尚無提供意見。

荷蘭商BIJ LOU B.V.及荷蘭商PX CAPITAL PARTNERS B.V.將出售偉齊與杰軒兩家控股公司所已發行流通的股份給茂德國際。茂德國際將間接持有東森電視62.41%股份及稀釋後取得東森員工認股權所增加2.58%股份。

NCC報告指出,估計交易價款為123億4906萬元,而實際交易價格依照成交日時的狀況及會計師估價調整。去年11月3日,茂德支付凱雷集團交易保證金15億元。去年11月14日,茂德將交易款項匯給東森電視法人股東,包括東森國際、遠富傳播、鼎豐傳播等合計已購入東森電視27%股權。

依據東森電視去年11月15日股東名冊,上述股東僅剩鼎豐傳播仍持有東森電視5.01%股份。依交易合約鼎豐傳播剩餘持股屬於額外銷售股份,將與凱雷集團持股同時交割給受讓人。

本交易案完成後,茂德未來將持有東森電視94.51%股份(合計茂德既已持有27.09%加計本交易案凱雷集團出售62.41%及鼎豐傳播額外銷售5.01%加計而得。),茂德成為最大的法人股東。

針對投資適格性檢視,NCC報告指出,茂德國際架構顯示受讓人由6個法人股東持有,並各別由其代表人及家族成員共5位自然人控制,股權架構尚屬單純。似暫無涉外資、黨政軍、陸資或涉廣電事業垂直或水平整合情形。另外,受讓人補充敘明並無對大陸投資情形。

資金來源,NCC報告指出,依茂德檢附財力證明,去年11月16日為止,自有資金與相關金融機構開立存款餘額或購買債券證明,合計約123億4906萬2500元,顯示相關資金來源相互挪移或重複計算可能性低。

NCC報告指出,本案獲投審會許可,茂德國際自然人股東或其指定人將全數透過增資方式支付買賣價款,並無將債務另轉由本案交易標的之偉齊、杰軒或旗下偉育、杰善或東森電視負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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