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凱擘、全球數位媒體及佳訊視聽從去年遭公平會認定有差別待遇的行為,三家一共被罰新台幣1.26億元,今年,3家頻道代理商又被公平會認定「未完全改正」原有的差別待遇行為,一共再被罰新台幣3300萬元。不過,三家提出得第二次改善方案已符合公平會要求。
公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彭紹瑾表示,以前的罰款仍要繳,之後不會再罰了,也不會移送刑事處理了。
彭紹瑾表示,凱擘這一次提出改善以實際戶數計算為準,並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5年公告實際訂戶數,並按季退回過去多付的頻道授權費用。
至於全球提出改善的部分,彭紹瑾表示,改善以10%作為預收的標準與優惠折扣標準,未到10%則以實際訂戶數計算,按季找補。
彭紹瑾也表示,佳訊降到行政戶數7.5%為基準,不到7.5%不收費,換算後與以實際訂戶數計價差不多。
彭紹瑾也表示,過去頻道對原既有的系統經營者比較好,對新進業者比較不好,現在已經都沒有這種情形,三家的改善方式可以參進有促進競爭的效果。
2016年至今,凱擘、全球、佳訊3家頻道代理商對新系統商銷售頻道時,遭公平會認定有差別待遇的行為,今年也沒有完全改正原有的差別待遇行為,公平會前後一共開罰新台幣1.26億元與新台幣3300萬元。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日前在立法院表示,若再無誠意改善,不排除採取移送法院的刑事手段處分。
彭紹瑾對此表示,之前三家提出改善理由,公平會認為差太遠,這一次提出的改善方案,依據實際訂戶數為準,有增加戶數就享有折扣,過去多收的費用就按季退回。
彭紹瑾也表示,業者仍要繳過去的罰款,之後不會再罰了,也不會移送刑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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