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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青年軍收錢搞統戰 北檢列他字案被告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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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青年軍收錢搞統戰 北檢列他字案被告偵辦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表示,新黨青年幹部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3人,在今(2)日偵結的陸生周泓旭發展共諜組織案中,雖為證人身分,但有民眾告發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目前已將3人列為他字案被告、另案釐清。

檢調去年12月20日清晨持台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到王炳忠等人住處搜索,也借提「陸生共諜案」被告周泓旭,釐清案件始末,於今日偵查終結。北檢指出,周泓旭利用王炳忠等人在台運作「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組織,執行「星火T計劃」,藉此吸收我國軍事人員在台發展組織。

根據檢方調查,周泓旭在2015年工作總結報告中載明,「燎原網站目前由國台辦全額支持,截至2015年底,啟用資金20萬美金,但因王炳忠父親不慎遺失2萬,目前可擁資金有18萬美金左右,初期網站公司建設所需約400萬台幣,故綽綽有餘。」

為達組織發展目的,周泓旭在「星火T計劃」詳述「星火小組」佈局與規劃,盼通過「挖出來」──結合線上交流與線下活動,以結交關鍵部門人員──「打進去」──鼓勵培養青年認同者報考軍校──策略,爭取國軍加入戰線。周泓旭更於「星火T計劃」建議國台辦,以每年10萬元人民幣經費,在台成立「青年打槍隊」。

周泓旭先前涉嫌接受「大陸地區黨務機構」委託,多次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文件的男子為大陸工作,一審被依為大陸地區黨務機關在台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目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北檢表示,由於周泓旭透過王炳忠等人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關發展組織案情,與先前起訴的遊說外交人員案情有裁判上一罪的關係,因此今日將周泓旭追加起訴,王炳忠等人則移請高院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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