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台北報導
針對815大跳電事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除了要求行政院長林全赴立院報告外,同時也強調「下台的人還不夠」,點名中油董事長陳金德必須負責,並要求政府立即啟動國賠機制,補償民眾、廠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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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表示,這次無預警大規模停電,是18年來最嚴重的停電災情,不該只有經濟部長李世光下台,中油及台電負責人絕對難辭其咎。副書記長吳志揚、王惠美更直接點名陳金德必須立刻下台,「發生事情你還有臉在那邊?」吳志揚痛批,陳金德不應再戀棧;王惠美則說,明明是中油的外包商操作失誤,陳金德貴為董事長,理應負起相當的責任,結果卻是「黑狗偷吃、白狗擔罪」。
王惠美還舉扁政府時期的無預警限電事件為例,2002年5月8日時任台電董事長的林文淵無預警對工業大用戶採取限電措施,引來各界砲轟,即使身為前總統陳水扁的親信,林也未能保住烏紗帽,成為台電史上最短命的董事長。後經追查,原來是當時中油在運送天然氣時出了狀況,燃料供應不及,為此時任中油董事長的陳朝威也隨之遞出辭呈,但被慰留。
「經濟部長對整個能源政策有主導權嗎?」王惠美質疑,如果中油出事卻由經濟部承擔,那麼,李世光的長官是林全、林全的長官是蔡英文,「通通要不要負責任?」她更直言:「李世光只是一個魁儡而已!」
吳志揚則指出,陳金德當初「上去就是酬庸的」,出事了就該下台以示負責,「沒什麼好戀棧的。」他強調,現在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完全執政就要完全負責」,應即刻啟動國賠機制,協助所有因跳電受到損害的民眾、商家、工廠,依《國家賠償法》進行補償,他說:「一顆直球過來了請你不要閃躲,勇敢的對決吧!」
《國家賠償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第3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吳志揚表示,《國賠法》對於「公務員」的定義很寬鬆,但凡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包括此次中油的外包商工程師,均在範圍內。他同時也呼籲總統蔡英文,「如果妳還愛台灣的人民的話,請妳主動調查、主動協助,」不要讓國人自己去找消基會、找律師,「好好照顧我們的老百姓。」
吳志揚最後補充,沒有人反對綠電,大家都希望有非核家園,「但請你拿出魄力來、拿出你的果斷力來,」假使過度仰賴安全存量僅僅兩週的天然氣,當夏季颱風頻繁,或面臨周遭國際關係緊張,而使補給船隻無法靠近時,「我們是不是又要面臨停電、跳電?」他希望在接下來的臨時會上,林全能將這些問題一一交代清楚,「大家不覺得這個比前瞻更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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