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官員拿出良心做事 何需遮羞布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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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官員拿出良心做事 何需遮羞布
【投書】官員拿出良心做事 何需遮羞布

李克/退休人員

拜讀聯合報《修法不是掩飾執政無能的萬用遮羞布》,內心頗有同感,每當政府官員對事情的敷衍了事,一定時間之後必定發生嚴重的事故,其實也適用於各行各業或自己的行為上。

在歷史的洪流中,首先舉例春秋時代齊桓公,原本是最早稱霸的,晚期不聽管仲德警告而任用易牙、豎刁、開方等小人,病死後齊國陷入內亂,殊為可惜在一生中留下一個汙點。歷史是無情的也像一面鏡子,給後人做為藉鑑。

在現代社會中,有很多民怨但政府不該視若無睹,我們有細微的錯誤卻不圖改善,最後就釀成大禍,如普悠瑪事件還有更多的案例最後都造成生命及財產嚴重的損失。高雄城中城屋齡已達40年,過去曾風光一時,但隨商圈轉移,逐漸沒落,許多公設年久失修,甚至被戲稱為「鬼樓」,許多樓層隔成套房出租,不少住戶屬於弱勢或邊緣戶。這場火,燒出的不只是人命,更是背後諸多政府不敢面對的問題,筆者相信「城中城」不只是高雄單一事件,可能是全台的通案。

最近網路媒體到處可搜尋到「1219事件」,那是一樁25年前的舊案,民國85年台灣首次民選總統,選後政府以宗教掃黑的名義,進行政治整肅,檢察官與稅務官聯手製造假案。所以民團永不妥協的倡議和抗議,還有國內外一些專家學者來支持,裝睡的政府真的是叫不醒?據一些法律學者及司法界的專家分析,「1219事件」有明顯的違法濫權行為,難道政府都漠視不管?甘願淪為少數流氓官員綁架整個政府?一張無中生有的稅單竟然演變成官僚強搶民產、圖謀獎金的工具害人長達四分之一世紀之久,人民情何以堪?

其實行政單位只要知錯除錯即可解決的一件冤錯假案,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或第128條即可圓滿解決,何需浪費那麼多的財力和人力,徒增民怨。近期國防部蘇詠盛案平反了,士兵因不堪凌虐跳樓身亡;國防部原核定「因病死亡」,蘇父努力奔走十一年後,國防部已重新核定依「因公死亡」撫卹。一字之差在人權道上走了十一年,還好有三位大法官的負責任,及立委賴香伶肯為民喉舌,經過修法後才平反,這些事只一個關鍵就是遇事肯負責任。

修法只是無良官員的萬用遮羞布,我們法律條文早已備有除錯的機能,真正有良心的官員根本無需再修法就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愛需要良心,而和平需要愛!如果人人拿出良心天下就太平了!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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