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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遵守程序正義 法官才是人民的守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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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遵守程序正義 法官才是人民的守護神

李商/退休人員

日前媒體報導《酒駕被吊照又無照被抓!「一原因」法官判免罰》。據稱台中市劉姓男子在20年前酒駕遭告發,台中區監理所裁罰他1.2萬、還吊扣駕照半年,裁決書雖由親友簽收,但劉男均未繳納罰款,監理所再依法加重處分吊照。而劉男前年又因違規超車被查獲,警才發現他無照駕駛裁罰,劉男不服上訴,法官認為後續註銷駕照處分無合法送達,撤銷劉在前年查獲無照駕駛的6600元,判劉免罰。

法官是人民的守護神嗎?

我們不得不佩服台中地院行政法庭法官執法的公正,因為「只有一個原因」有沒有遵守程序?有就依法處分,沒有就是違法處分。所以法官判免罰是因為基於法學素養,毒樹果實理論沒有遵守程序就沒有正義,先有程序才能論實體。應該為這位法官鼓掌稱讚!「法律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的天枰當然是代表『公平正義』的原則!猶如「正義女神Justitia」手執「磅秤」代表「公平」,持「寶劍」代表「正義」之終極目標。

當然法官也是人,難免有私心或情感,所以在英國協的法官戴假髮是因為法官是接受神的旨意判決人類的「對錯、是非、真假」,法庭裝束承載法治的強大權威感,而這種權威感某種程度上需要透過衣著外顯。另一派說法則是,戴假髮是一種身分區隔的自我提醒,提醒自己依法量度刑責、執行司法職權,不受輿論和個人情感左右。一言以蔽之,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髮,就可以掩去其本來面目,去除私心雜念,成為法治的化身,成為真、善、美的化身。

行政機構無限擴權是否構成違憲?

臺灣的行政權常超越司法權,為人所詬病的事真不少,但最常見的有強制執行民產時,往往人民還不知道財產遭拍賣,就是因為沒有真正送達當事人,造成的人權問題。台中地院行政法庭法官的判決正可以糾正行政機關長期以來的便宜行事惡習。應全面檢討公式送達的適用範圍。去年轟動全國的「基隆陳青旭案」,也是沒有遵守程序正義,差一點就被強制執行拍賣全家人賴以維生的祖厝,幸好有正義人士為其申冤,免其被強制拍賣的命運!

還有稅捐機關我最大說了算!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以太極門假案為例指出,稅捐機關在刑事程序都還沒有完成前就開出稅單,違背正當程序,違背正當法律程序所為的都不應該有法律上的認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之侵害人權課稅處分,依法應予撤銷。我們真的很需要像台中地院行政法庭法官和溫耀源法官,這樣遵守程序正義,有公平正義的法官,才能真正保護人民的權利。

筆者呼籲政府各機構應遵守法律程序正義,所有的政府機構都是為人民而設的,官員有家人也有親戚朋友有血有肉,秉持良知,畢竟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

新聞照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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